1.直接稅優惠政策
(1)享受稅收減免優惠。
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繼續享受低稅率三年,即現行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為25%,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稅率為15%,稅率降低10%,減稅幅度為40%。(包括海外項目,如果貴公司2020年申報,稅收優惠從2020年10月的1到2022年2月的1。)
(2)享受股改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政策試點擴大到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第116號),自2016年起,全國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個人股東壹次性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納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日歷年(含)內分期繳納,並將有關情況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享受延長虧損結轉期的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中小企業虧損結轉期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自2018、1起,當年具有高新技術企業或高新技術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在資格認定年度前五年內未進行虧損彌補。
2.間接收入
(1)有利於R&D費用加計扣除:非高新技術企業也可以享受稅收扣除優惠,而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弱化主管稅務機關的疑慮,享受更高額度的加計扣除收入,風險較低,因此企業有必要從有利於R&D費用加計扣除的角度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2)有利於考核指標的完成(針對SASAC企業):目前在SASAC的EVA考核體系中,R&D費用作為利潤,可以幫助完成EVA考核,以及凈利潤指標和凈資產指標的完成。稅後凈營業利潤=凈利潤+(利息費用+R&D費用調整-非經常性收益調整×50%)×(1-25%)。研究開發費用的調整,是指企業財務報表中“管理費用”項下的“研究開發費用”和當期確認為無形資產的研究開發費用。
(3)有利於企業資質和資質升級(針對工程企業):根據《施工總承包企業專項資質標準》(建施[2007]72號)和《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施[2015]154號),企業具有省部級(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是科技、財政、國稅等部門對企業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的肯定,是是企業技術中心、特級資質等資質評定中的直接或間接加分項。
(4)有利於提升企業品牌形象:高新技術企業更加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資本市場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接受度較高,有利於實現企業經營與資本運作相結合的發展戰略,積累無形資產,提升企業形象,提高整體政策競爭力。
(5)有利於申請補助資金、科研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等國家資源,如R&D投資補助、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高新技術項目儲備等政府補助。國家明確規定有的補貼只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有的項目沒有明確規定只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但從監管部門的政策意圖、立法意圖和培訓指導來看,各種補貼都是優先向高新技術企業傾斜,而高新技術企業是國家創新體系中最重要的壹環。對於越來越稀缺的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將承載越來越多的國家政策資金和重大研究示範項目。
(6)有利於承接集團優質資源和市場拓展:高新技術企業因其納稅價值低,享受低稅率優惠。在考慮整體利益最大化時,集團通常將稅負作為重要考慮因素,優先將優質工程項目分配給稅負較低的子公司;企業投標時,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已成為部分項目評標的排他性條件之壹,對企業拓展市場具有重要意義。
(7)有利於解決北京戶口,引進更多優秀人才。(針對北京,其他省市有類似的戶口激勵政策)《關於深化首都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五、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十六)建立市場化人才引進機制。制定實施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研究設立創新創業指標,優先引進獲得壹定規模風險投資的創業人才及其核心團隊、投資管理運營人才及其核心團隊、投資資金達到壹定規模並做出突出市場貢獻的高新技術企業、文化創意龍頭企業骨幹、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及其核心團隊。對社會貢獻突出、確實需要用人單位的單位,建立人才引進綠色通道。”
3.北京高新技術企業認證補貼政策?
(1)豐臺區九峰新政策首次獎勵30萬元。
(2)順義區第壹次獎勵30萬元,第二次獎勵65438+萬元。
(3)西城科技園首次認定5萬元。
(4)大興區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可壹次性獎勵30萬元。
(5)石景山首次獎勵3萬元。
(6)門頭溝第壹次獎勵65438+萬元,第二次獎勵5萬元,第二次獎勵2萬元。
(7)房山區首次高新認證獎勵5萬元。
(8)懷柔科學城首屆高新技術獎30萬元。
(9)延慶首屆高新認定獎654.38+萬。
(10)密雲引進或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對按當年地區綜合貢獻的10%認定,壹次性支持不超過30萬元。
(二)2021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財務成長性考察公司近三年銷售收入和凈資產的增長情況,增長越高得分越高。
2.知識產權狀況(專利、軟件)檢查公司發布的知識產權數量。只有15以上才能得第壹分。
3、公司壹定要選擇合適的領域,適合自己的產品和知識產權。
(1)電子信息技術:軟件技術、微電子技術、計算機與網絡技術、通信技術、廣播電視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智能交通技術等。
(2)生物與醫藥新技術:中藥天然藥物、化學藥物、新劑型及制劑技術、醫療設備與軟件、輕工與化學生物技術、現代農業技術。
(3)航空航天技術:空中交通管制系統、民航運行支撐系統、衛星通信應用系統、導航應用服務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