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14日起,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塔牌紹興酒系列產品(花雕、米加、好釀、香雪、袁弘)獲準使用原產地域產品專用標誌,並獲得相關保護。
1979獲國家金獎。
1984榮獲輕工業部白酒大賽金獎。
1985西班牙馬德裏烈酒大賽金獎。
1985獲得法國國際美食旅遊協會金桂葉獎。
1985獲西班牙第四屆國際鑒定會金獎。
12中國食品博覽會金獎1986。
1989被授予杭州市著名商標,1997被重新認定。
1990獲外貿部優質產品獎。
1993塔牌紹興酒被指定為中南海和人民大會堂專用國宴酒。
自1995被評為“浙江省著名商標”。
1996獲國家名優白酒質量檢驗評定國家金獎。
1999被國內貿易部授予“中華老字號”,這是中國黃酒行業唯壹的最高榮譽稱號。
2000年獲準使用紹興酒原產地產品專用標誌。
2001和2004年被評為浙江省名牌產品。
2005年4月,被上海市商業聯合會、酒類流通協會等五家協會聯合評為“主流品牌”。
2005年,浙江塔牌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塔牌黃酒”榮獲中國黃酒工業協會“質量安全誠信品牌”。
2007年9月被評為中國名牌產品。
2007年9月被授予中國馳名商標。
2008年被縣總工會評為“六好”達標示範企業。
2008年被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授予勞動誠信企業。
2009年被列為紹興縣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作為傳承基地(民間黃酒釀造節)。
2009年被紹興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評為合格的市級重點農業龍頭企業。
2009年,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會將其評為省級優秀質量誠信會員企業。
2009年榮獲浙江省工商企業信用AA組同等權重信用單位榮譽稱號。
2009年被紹興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授予紹興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民俗紹興黃酒釀造節)傳承基地。
2010 1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浙江省著名商標榮譽稱號。
2009年被紹興縣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授予2009年度重點骨幹和優秀成長型農業龍頭企業。
2010年4月,浙江塔牌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榮獲中國酒業協會頒發的“壹地獎”中的環境保護獎。
2010 12塔牌紹興酒業有限公司“塔牌酒”被紹興市名牌產品認定委員會認定為紹興名牌產品榮譽稱號。
2010 11紹興縣質量協會授予浙江塔牌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紹興縣黃酒行業質量管理先進示範企業。
2011年2月,湖塘街道工作委員會湖塘街道辦事處授予浙江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畝產稅收前五”榮譽稱號。
2065 438+01 2月,紹興市人民政府授予浙江塔牌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紹興綜合成長性20強企業榮譽稱號。
2010塔牌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榮獲省級專利示範企業榮譽稱號。
2010 6月5438+00塔牌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榮獲“浙江省1000成長型中小企業”榮譽稱號。
2010 12.30浙江塔牌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文化廳評為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基地。
2011年4月,浙江塔牌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被紹興縣經信局評為2010年度紹興縣十大食品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