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國家都要求強制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的意義在於:有利於價值判斷,防止信息濫用,監督經營管理,防止不正當競爭,提高證券市場效率。②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全面性、真實性和及時性。③證券發行上市的信息披露制度。證券發行信息和證券上市信息的披露。④持續信息披露制度。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證券監管部門除了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進行行政處罰、追究法律責任外,還將推出持續信用監管和“冷處理”監管措施。
3.交易市場的監管。證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壹百壹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實時報價,並根據交易情況編制證券報價清單。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實時行情。”第壹百壹十五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對證券交易進行實時監控,並報告異常交易。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準確地披露信息。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需要報告重大異常交易。作為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