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的章程

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的章程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本組織名稱為: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以下簡稱總會)。

第二條 總會是汽車後市場中與配件供應、維修保養、汽車用品、汽車改裝、金融服務、汽車出租和租賃、汽車俱樂部等相關的行業組織、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媒體等組織機構在自願平等基礎上,自發成立的民間行業組織,是相關行業利益的忠實代表。

第三條 總會的宗旨:團結並帶領中國汽車後市場行業及從業人員,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道德風尚,代表和維護中國本行業的利益以及會員的合法權益,全面推動中國汽車後市場的發展,建立壹個全國協作、優勢互補、凝聚合力、***同提高的工作體系,為中國汽車後市場繁榮發展貢獻力量。

第四條 總會的目標:凈化中國汽車後市場,增強同行間相互了解,建立有效溝通機制;提高市場競爭力,進壹步開拓和推動中國在國際汽車後市場產業中的地位和影響力。

第五條 總會地址:中國北京北京市海澱區阜成路46號。

第二章 職能和任務

第六條 總會的主要任務是發揮行業組織的引導服務、溝通、協調和監督作用:

(壹)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政府主管部門開展行業管理;

(二)開展調查研究,向政府相關部門提出有關行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和立法建議;

(三)開展行業統計,收集整理發布行業信息,參與制定行業質檢標準;

(四)開展行檢、行評和專業資格認證;

(五)加強汽車後市場信息交流與合作,從而保護產業鏈安全;

(六)制定行規行約,加強行業自律;

(七)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八)牽頭組織、協辦國際國內各種展會;

(九)引進和推廣先進管理技術和方法,為企業提供各種形式的咨詢和服務;

(十)開展以各車型和專業群體的多種形式研討活動;

(十壹)開展行業間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與國內外同類社團組織的交流,促進會員企業與國內外企業間的學習與合作;

(十二)開展行業和社會公益活動;

(十三)組織全國各地汽車行業商協會會長及秘書長培訓;

(十四)承辦政府部門委托的相關工作。

第三章 執委及委員

第七條 總會實行執行委員制,成員主要為團體。團體是指全國及地方商會協會或相關的社會團體。

委員為總會的基層會員,主要由各團體的直屬會員組成;不需要選舉,各團體的直屬會員直接當選為總會委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總會,需具備下列條件:

(壹)承認並遵守總會的章程;

(二)自願提出申請並按期交納會費;

(三)必須為行業組織或團體;

(四)積極參加總會活動;

第九條 執行委員入會程序。

(壹)提交入會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經秘書處審核報常務委員會會審議通過;

(三)會員接到批準入會通知後,按期交納會費;

(四)頒發執行委員證書;

第十條 執行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1、享有提出發表並保留自己意見的權利。對總會的工作有討論、批評、監督和提出建議的權利。

2、享有公平對待、壹視同仁的權利。

3、享有受總會保護和解決困難,獲得總會服務的優先權。

4、享有獲得同行間提供市場信息、黑名單以及有損自己利益的信息的權利。

5、享有保護自身品牌、獲得利潤的權利。

6、享有公平競爭的權利。

7、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8、享有得到同行間的幫助以維護自身利益的權利。

9、享有每年會費使用情況的知情權。

10、享有參加總會所有活動的權利。

11、享有自願入會、自由退會的權利。

第十壹條 執行委員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執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守總會章程,執行總會決議,維護總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3、積極參加總會活動,承擔總會委托的任務。及時準確地提供總會需要的信息和資料。

4、享有服從總會規定和所達成的統壹意見的義務。

5、享有互相監督義務。

6、享有提供黑名單和有損同行利益的信息的義務。

7、享有按期繳納會費的義務。

8、享有獲得處罰和獎勵的義務。

9、享有與同行相互配合、幫助同行解決疑難問題的義務。

10、享有提供給同行間最新市場信息的義務。

第十二條 執行委員在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或對總會有突出貢獻,總會按照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三條 執行委員違背總會章程,損害總會聲譽,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常務委員會通過取消其執行委員資格。對取消會籍和除名的執行委員,將收回執行委員證並在總會內外進行通報公布。

第十四條 執行委員退會應書面通知總會,並交回會員證。執行委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執行委員會為總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執行委員會的職權是:

(壹) 決定總會的工作方針、任務;

(二) 審議並通過總會的相關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 批準、修改總會章程;

(四) 選舉和罷免總會會長、副會長以及秘書長;

(五) 研究決定其它有關的重要工作。

第十七條 執行委員會須有二分之壹以上的執行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半數以上到會代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執行委員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執行委員會表決通過。

第十九條 常務委員會是執行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總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執行委員會負責。

第二十條 常務委員會的職權

(壹)執行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執行委員會;

(三)向執行委員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執行委員的吸收或除名;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壹條 常務委員會須有1/2以上常務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委員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常務委員會每年召開壹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總會設立會長工作會,在常務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職權,對常務委員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總會設會長壹人,副會長若幹人,秘書長壹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業內具有較大影響力;

(三)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總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

第二十六條 總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和主持會長工作會;

(二)檢查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各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交會長工作會討論決定;

(四)提名秘書長人選,決定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代表總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條 總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會長工作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經費來源。

(壹) 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撥款;

(二) 會員交納的會費;

(三) 企業會員的自願資助;

(四) 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總會有償服務收入和其他合法性收入。

第二十九條 總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執行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撥款、捐贈、資助的,要將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公布,經費支出情況每年向執行委員會報告壹次。

第三十條 總會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壹條 總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經費支出包括:

(壹) 召開會議、舉辦活動的費用;

(二) 編印刊物、組建網站、及宣傳費用;

(三) 辦事機構的日常辦公經費及聘任人員的報酬;

(四) 總會工作所需要的其他經費開支。

(五) 協助會員和相關的管理部門溝通。

第三十二條 總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總會須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總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執行委員會監督。

第三十五條 總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條 對總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執行委員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 總會修改後的章程,須在執行委員會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執行委員會表決後通過。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總會執行委員會所有。

第四十條 本章程自總會公布之日起生效。

  • 上一篇:智學網教學課件哪裏找
  • 下一篇:中核集團股票代碼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