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6年《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指導和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資金監測。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以下簡稱“反洗錢中心”)是中國政府根據聯合國有關公約和FATF建議的原則,結合中國國情設立的行政性國家金融情報機構。它隸屬於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接收、分析和傳遞金融信息。
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十條確立了反洗錢中心的法律地位:“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設立反洗錢信息中心,負責接收和分析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按照規定向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分析結果,並履行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職責。”
反洗錢中心由此成為中國反洗錢框架中的壹個重要法人實體。反洗錢中心自成立以來,在反洗錢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執法部門打擊洗錢及相關犯罪提供了強有力的金融情報支持。
主要職責
1.收集、整理和保存大額和可疑資金交易及相關調查和案件的信息。
2.分析研究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與相關部門研判和討論可疑資金交易線索,配合相關部門對可疑資金交易線索進行調查。
3.指導和協助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和分支機構開展反洗錢調查,協調跨省(市)、自治區可疑資金交易線索。
4.按照規定程序向有關部門移交、提供可疑交易線索,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調查。
5.根據授權,負責與境外金融情報機構的交流合作和反洗錢信息的國際互查。
6 .負責全國反洗錢數據庫的建設和管理,研發反洗錢信息接收和監測分析系統,並負責系統的運行和維護。
7.研究分析反洗錢犯罪的方式、手段和發展趨勢,為制定反洗錢政策提供依據。
8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送技術標準。
9.承辦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