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認定北京市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壹、企業類型和經營狀況
1.企業類型:必須是中小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分類標準確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經營條件:要求企業具有穩定的盈利能力,連續兩年以上實現盈利;同時,企業應按規定繳納各項稅費,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核心技術或創新能力
企業需要有核心技術或工藝,能夠在市場上形成競爭優勢。對於專業化創新型企業來說,還需要有自主研發和創新的產品、技術或工藝,這些創新要能在市場上形成較好的經濟效益。
第三,人才隊伍
專業化創新型企業應擁有壹支具有壹定數量高級職稱或高級技能人才的專業R&D團隊。中小企業需要有壹個高技能和熟悉的員工。
四、鑒定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的,視為符合北京市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認定條件:
1,從事特定細分市場2年以上。
2.上壹年度研發支出總額不低於654.38+0萬元,且占營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3%。
3.上壹年度營業總收入超過10萬元,或營業總收入不足10萬元,但近兩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實收金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
4、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或滿足其他特定條件(如近三年內獲得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等。).
什麽是專業化和創新型中小企業?
1,“專精”,即專精。是指用專門的技術或工藝制造出來的,具有較強的專用性、明顯的專業特征和較強的市場專業性的產品。其主要特點是產品使用的專用性、生產過程的專業性、技術的排他性和產品在細分市場的專業化開發優勢。
2.“精致”就是精致的意思。是指運用先進適用的技術或工藝,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體系和流程,通過精細化管理,精心設計和生產精良的產品。其主要特點是產品的精致、技術的精深、企業的精細化管理。
3.“特別”就是有特點。是指運用獨特的工藝、配方或特殊的原材料開發生產的具有地域特色或特殊功能的產品,其主要特征是產品或服務的專業化。
4.“新”就是新奇的意思。是指通過自主創新、科技成果轉化、聯合創新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開發生產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其主要特點是產品(技術)的創新性和先進性,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