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市政園林和林業局設10個內設機構:
(壹)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保障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及提案議案辦理工作;組織本局和本系統信息化建設。
(二)計劃發展科。
組織制定全局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制城市維護費及林業經費的使用計劃,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全市綜合性市容環境整治等重大活動;組織市政府投資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實施工作,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數字化信息管理科)。
起草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承擔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照明、城市燃氣設施、森林資源管理和護林防火的信息采集、投訴受理及應急處置。
(四)市政科(市燃氣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市政設施及城市燃氣的專項規劃,並負責行業管理、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城市地下管線的綜合協調及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組織城市管道燃氣應急搶險演練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燃氣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
(五)環衛科。
組織實施市容環境衛生的專項規劃,並負責行業管理、安全監管工作;牽頭組織全市綜合性市容環境整治重大活動。
(六)景觀科。
組織實施城市照明、城市景觀專項規劃,並負責行業管理、安全監管工作;承擔城市容貌、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占道經營設施的管理工作。
(七)綠化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實施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封山育林、園林綠化的專項規劃,並負責行業管理、安全監管工作;指導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指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林業科。
承擔林業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森林資源管理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濕地的規劃建設保護管理工作。
(九)森林防火管理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人事監察科。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工青婦、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