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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住宅使用說明書,其內容是什麽?

剛買房子的人會收到壹本《住宅使用說明書》,但是很多人並不了解使用說明書的具體作用,也不知道使用說明書應該包含哪些內容。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了解壹下《住宅使用說明書》的壹些基本知識。

所謂“住宅使用說明書”,是指住宅出售單位在交付房屋時向用戶提供的,告知用戶安全、合理、方便使用房屋及相關事項的文字。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載明建築平面圖、結構、附屬設備、配套設施、詳細結構圖(註明承重結構位置)、不得占用、損壞、移動* * *部位和設備的使用規定和禁止事項,並說明房屋的結構和性能及各部位(構件)的類型、性能和標準,提出使用註意事項。

根據規定,《住宅使用說明書》應作為住宅(每套)轉讓合同的附件。如果房屋使用出現問題,手冊將成為解決開發商與業主糾紛的重要依據。

《住宅建築使用說明書》應當說明住宅建築的結構和性能以及各部分(構件)的類型、性能和標準,提出使用中的註意事項,壹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應註明監理單位;

2.結構類型;

3.裝修裝飾註意事項;

4、水、電、氣、熱、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情況;

5.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及安裝註意事項的說明;

6.門窗類型及使用註意事項;

7.分配負載;

住宅指導手冊

8、承重墻、保溫墻、防水層、陽臺等部位的註意事項;

9.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房屋內配置的設備設施,生產廠家另有使用說明書的,應附《住宅使用說明書》。

壹般收房的時候應該就能拿到。

住宅使用說明書的制度規定

實施時間:建設部(1998)102號文發布的1998-09-01。

關於印發《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實施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計劃單列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委,上海市房管局,深圳市規劃國土房管局:

樣本為保護住房消費者權益,加強商品房售後服務管理,促進住房銷售,決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銷售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現將《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印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各級建設行政(房地產)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管理,明確商品房銷售中的質量責任,確保商品房質量。

二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施工和材料、構配件、設備采購管理,使用優質產品,明確設計、施工、監理、材料、構配件、設備供應等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

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印制,各地建設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樣本。

商品住宅應當執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

第壹條為加強商品房質量管理,保證商品房售後服務質量和水平,維護商品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的商品房。

文章

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用戶交付銷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時,必須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可以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

樣本第4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商品房銷售後,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當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確載明委托單位。

第五條《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定的質量等級;

2.基礎和主體結構應保證在合理的使用壽命內;

3.正常使用情況下所有零部件的保修內容和保修期;

屋面防水8年;

墻面、廚衛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2年;

墻壁和天花板抹灰層脫落1年;

地面凹陷開裂,大面積出砂1年;

門窗開裂,五金損壞1年;

管道堵塞2個月;

供熱和制冷系統及設備1采暖期或制冷期;

衛生潔具1年;

照明和電氣開關6個月;

其他零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4、用戶報修單位、答復時限及處理情況;

第六條

住宅保修期自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不得少於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期限。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延長保修期。

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限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用戶交付商品房時,應當辦理交付驗收手續,用戶應當簽字認可住宅設備設施正常運行。驗收合格後自行添加或改造的設施設備,由使用人負責維護。

第八條《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說明住宅建築的結構和性能以及各部分(構件)的類型、性能和標準,提出使用中的註意事項,壹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應註明監理單位;

2.結構類型;

3.裝修裝飾註意事項;

4、水、電、氣、熱、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情況;

5.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及安裝註意事項的說明;

6.門窗類型及使用註意事項;

7.分配負載;

8、承重墻、保溫墻、防水層、陽臺等部位的註意事項;

9.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第九條住宅設備和設施,生產廠家另有使用說明書的,應附《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十條《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同時交付用戶。

第十壹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以購房者購買的套(樓)為單位發放。每幢(樓)應附有自己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房屋使用說明書》中對居民合理使用房屋給予提示。因用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變結構、設備位置、裝修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開發企業不承擔保修責任;因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他使用人損失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其他住宅和非住宅商品房,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1年9月1998日起實施。

中國第壹本住宅使用說明書2011 6月發布,開發商指定11項。

北京商報今日6月3日報道2011。為了保證業主收樓後的使用安全,也為了方便裝修和維修,從2011年7月起,要求北京的開發商提供11附件,包括該房屋的暖氣管道和電氣線路布置圖。

這是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發布的《北京市住房建設說明書示範文本》(以下簡稱《示範文本》)中獲得的消息。

“業主雖然是買家,但不是建築施工方面的專家。正確使用建築很難,所以錯誤使用建築是常有的事。比如裝修的時候不知道哪壹面是承重墻,不知道燃氣管道的走向。”北京市住建委房屋安全與設備管理處處長李子強告訴記者,上述原因不僅縮短了建築物的使用壽命,甚至部分業主和使用人違規使用建築物,危害公共安全。

“但問題不能歸咎於業主。如果開發商和物業在交房時能提供相關材料,就可以避免上述問題。”李子強說。

據了解,與以往的房屋說明書相比,此次發布的示範文本更加詳細,包括房屋建設的基本情況、各工程和部位的說明和註意事項、附件(主要是設備設施的圖紙和說明)和服務指南,並規定由建設單位負責編制,房屋交付使用時,由出賣人作為買賣合同的附件提供給買受人。

其中,在“服務指南”中,開發商還應明確學校、醫院、居委會等配套設施的位置。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4-10。請以目前實際購房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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