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註銷公司的公示操作如下:1、在電腦上打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官網;2、然後點擊企業信息填報;3、在打開的頁面裏,選擇登記機關所在地;4、如果是按照壹般登記程序設立的企業,可選擇工商聯絡員登錄;5、如果是通過網上流程設立公司,並領取了電子營業執照,可選擇電子營業執照登錄;6、登錄後,需要根據提示內容上傳註銷結果,進行公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若幹問題的規定(二)》第十壹條 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應當按照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並根據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範圍在全國或者公司註冊登記地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進行公告。清算組未按照前款規定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債權人主張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