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信息錄入
企業登錄“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通過“電子身份認證(信息卡)”進入“省外入川企業信息報送系統”,根據系統提示錄入以下信息:
1、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2、企業營業執照證書(副本);
3、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副本);
4、以企業名稱辦理的在川購買房屋的產權證明或以企業名稱簽訂的租房合同(均應附房產證復印件或當地房管部門已備案的購房合同);
5、以企業名稱辦理的在川固定座機電話憑證(安裝或繳費的機打票據);
6、在川經營管理人員情況:在川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施工企業)、質量負責人(施工企業和檢測機構)的任命文件。
在川負責人:無職稱證的需錄入學歷證明和工作經歷。
在川技術負責人:(1)勘察設計企業的應具備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住建部頒發的註冊執業資格證;(2)施工企業的應具備住建部新資質標準中的母公司技術負責人的任職資格;(3)監理企業的應具備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且是註冊監理工程師;(4)造價咨詢企業的應具備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且是註冊造價工程師;(5)招標代理機構的應具備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且具有工程建設類註冊執業資格。
在川安全負責人:應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在川質量負責人:應具備質量(檢)員崗位證書。
7、企業在川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相應資格(職稱)證書、證件及近三個月人員繳納社保的憑證。人員配備要求:
(1)勘察設計企業,人員配備需按《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工程設計資質標準》的專業設置,每個專業不得少於2人(對註冊要求的專業需配備註冊人員1人、非註冊人員1人;對非註冊要求的專業需配備2人),所錄入人員年齡不得超過60周歲。勘察企業非註冊人員具有8年以上從業經歷;設計企業非註冊人員具有10年以上從業經歷,並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2)施工企業,不得少於6人。其中,在川經營管理人員4人,註冊建造師1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或崗位證)1人。
(3)監理企業,不得少於3人。其中,在川經營管理人員2人,專業技術人員(註冊監理工程師)1人。
(4)造價咨詢企業,不得少於4人。其中,在川經營管理人員2人,專業技術人員(註冊造價工程師)2人。
(5)招標代理機構,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得少於5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設類註冊執業資格人員不得少於2人(註冊造價工程師1人,另1人可為註冊監理工程師或註冊造價工程師或壹級註冊建造師)。
(6)檢測機構:按住建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技術管理規範》標淮配備人員。
8、勘察設計企業在川承接了工程的施工圖紙,應上傳經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成果至信息平臺,且施工圖簽字人員須是全省信息壹體化平臺系統中已錄入人員。
9、企業誠信守法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