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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登記變更備案什麽意思

變更登記是行政許可事項,是指證書加載的登記項目需要變更,如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開辦資金、業務範圍、業務主管單位,變更後原證書需由登記機關收繳並換發新的證書。

變更備案業務是指舉辦者變更、出資者變更、理(董)事會成員變更、監事變更、章程變更等,屬於行政服務事項,是指民辦非企業單位內部履行程序需向登記機關備案的內容,不需要更換登記證書。

將變更後的信息在工商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法律依據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企業組織形式、登記事項的發生變化需做出的變更手續。具體變更項目有:公司名稱、公司住所、法人股東、註冊資金、出資方式、出資時間、股權轉讓、經營範圍、經營期限、登記機關。

法律依據

《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

第五條 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憑批準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將該經營期限予以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壹般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壹種或者多種經營的類別,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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