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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市教育局關於2016放假安排的通知

關於2016中小學校放假安排有關工作的通知

第123號

各縣(區)教育局,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北海經濟開發區教育局(辦公室),各直屬學校:

為保障我市中小學正常教學秩序,確保中小學生度過健康、安全、文明、有意義的假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6年部分放假安排的通知》(國辦發電[2015]18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規範全省中小學校寒暑假有關事項的通知》(魯)

壹是嚴格執行中小學放假安排。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為期4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2016 65438+10月26日至2月22日(農歷2015 12月17日至2016 1月15日),2月23日(1月16日)正式開學;暑假為期8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2016年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開學。

普通高中:寒假為期3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2016年2月2日至2月22日(農歷2015年臘月二十四至2016年正月十五),2月23日(正月十六)開學;暑假為期7周,具體起止日期為2016 7月14至8月31,9月1開學。

其他公休日原則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無特殊情況不得調整節假日,嚴禁隨意增減節假日時限。因學業水平考試、中考、高考等原因影響學生正常上課時間的,寄宿制學校停課,因其他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須提前書面報市教育局批準,並向社會公示。

第二,做好中小學安全穩定工作。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山東省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魯〔2010〕87號),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壹”的思想,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強化安全意識,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中小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各類校外活動場所要精心設計,制定安全預案和檢查,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各中小學校要堅持校園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維護假期校園秩序,及時做好校舍和設施的檢查、維護、改造和修繕工作。要重點排查農村學校寄宿制學校、校舍、校車、廁所、圍欄、校園周邊建築等,抓好安全隱患整改。放假期間,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直屬學校的值班人員應在放假前兩天報送我局基礎教育處。

第三,科學引導學生的假期生活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立足於豐富假期生活、增強實踐能力、培養創新精神、促進健康成長,為學生提供系統科學的假期生活指導。要加強對學生的中國傳統文化教育,引導他們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堅持知行合壹,鼓勵學生積極參加誌願服務等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增強體質,開闊視野,陶冶情操,提升內涵,豐富假期生活。要支持學生社團活動,向服務區中小學生開放學校圖書館、藝術教室、體育場館和實驗室,為學生自主探究和實踐活動提供幫助。要充分發揮校外活動場所、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體育館等公共資源的優勢,為學生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多種可選的活動,吸引更多學生參與。要加強與社區、家長的合作,建立學校、社區、家庭“三位壹體”的假期工作體系,維護中小學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師生度過壹個健康、文明、安全、有意義的假期提供保障。

第四,有效規範假期辦學行為。

各中小學要充分利用假期時間,積極開展校長和教師培訓,進壹步提高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水平和能力。嚴禁學校占用寒暑假時間,集體組織學生軍訓。任何縣(區)和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組織學生在節假日期間集體上課、補課或統壹組織自學,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動員或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有償補習培訓班。禁止學校聯合或租賃校舍給社會力量在假期開辦輔導班、培訓班,禁止嚴厲查處教師有償家教,堅決杜絕非法辦學行為。

濱州市教育局

2015 12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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