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是“財務負責人”,在“個人中心”會有“企業辦稅權限”。
在此處,您可以查看到具體的公司名稱,如果確實是“被財務負責人”了,可以點進對應的公司在右上角進行“申訴”。
2. 申訴時有“從未在職”和“曾經在職”選項,如果是曾經在職且是近期離職的,可能是原公司沒來得及去變更,需要先自行溝通提醒。
3. 申訴成功後,會有相應的人員給您打電話進行解決。
4. 協調好後,123660會發短信進行通知異議的處理進度,在“個人所得稅”APP首頁的“我要查詢”——“異議處理查詢”中也可以查看。
5. 解決完以後,如果不負責任何壹家公司了,在“個人中心”就不會有“企業辦稅權限”這個功能模塊了。
為會計需要把自己沒有在這個企業實名登記為財務負責人的這個事實,光明正大的告訴稅務局。稅務局要是不管,那就是不履行職責,明知企業違法而不管,這可是瀆職。
當然,這裏的關鍵還是得有證明,妳確確實實把自己實際情況告訴稅務局了,寫個書面報告,把手機的錄音錄相功能打開,面交稅局的錄像錄下來。如果不給妳改正,妳完全可以起訴稅局,壹是要求稅局恢復妳名譽,二是要求稅局履行職責,三是要求嚴懲瀆職。
財務負責人,是指壹般由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擔任,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與監督工作的人。
嚴格的說必須有會計師資格、從事會計工作多年、經驗豐富的人才能勝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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