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采購人和中標供應商最多只能簽約壹次。

采購人和中標供應商最多只能簽約壹次。

近年來,安徽省合肥市結合“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深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改革,為市場主體增添了活力,為采購單位增加了便利,實現了營商環境的不斷改善。

壹是取消規模條件限制。合肥市公共建設項目、政府投資項目和政府采購項目等。,取消註冊資本、總資產、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等規模條件。在招標過程中,確保民營企業能夠平等地參與招標和采購。

二是取消200萬以下政府采購項目投標保證金的收取。進壹步降低民營小微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投標成本。對於參與政府采購的企業,可以保函的形式收取履約保證金,減輕企業負擔。

三是推廣應用“網上商城”進行政府采購。自2018起,將12計算機、空調等通用辦公設備的集中采購改為“網上商城”采購,賦予采購方自主選擇產品的權利,為供應商提供廣泛參與的機會。

四是全面實施全國統壹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出臺了《合肥市建設工程招標人負面行為清單》和《合肥市政府采購負面清單》,針對公共* * *資源交易各方梳理出83條禁止性條款,防止招標人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防止交易文件被“量身定做”。

五是依法依規落實“首套”支持政策。通過現行政府采購政策,對於首次投放市場的創新產品或經相關部門認定的國內首個產品(套),可在有效期內采取非招標政府采購。

第六,對小微企業的產品價格給予優惠。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在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中規定,小微企業產品價格扣除6%-10%,以扣除的價格參加評標。

七是優化服務項目采購合同管理。對於采購需求相對固定且持續、價格變動較小的服務項目,采購人與中標供應商在采購文件明確、年度預算能夠得到保證的前提下,可以簽訂壹次不超過三年的履約期政府采購合同;或者每年壹次,采購人通過年度考核後,逐年續簽采購合同(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

八是實行“政采貸”業務。搭建銀企合作平臺,促進產融深度合作,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實現互利共贏。

  • 上一篇:13家被約談網絡平臺企業表態,這些企業對金融產品的態度是什麽?
  • 下一篇:超市公司介紹範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