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場地使用證明蓋章找哪個部門

場地使用證明蓋章找哪個部門

經營場地證明蓋章找工商局蓋章。

個體戶經營場地證明是為了證明商家擁有場地使用權,是政府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明。個體戶經營場地證明需包含註冊地的房產證復印件、單位房產權單位蓋章和住宅房居委會蓋章。

經營場所,指企業法人主要業務活動、經營活動的處所。企業法人住所和經營場所的法律意義是不同的,但實際工作中,企業法人住所和經營場所往往是同壹地點。

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哪些不能作為經營場所

下列場所不得作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

(1)非(違)法建築、危險建築、被征收房屋,不得作為企業住所或經營場所;

(2)歷史建築、公園、公***綠化地帶內的場所,不得作為實行會員制、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以及從事高檔餐飲、茶樓等經營活動的企業住所或經營場所;

(3)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內的場所,不得作為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等的企業住所或經營場所;

(4)未經有利害關系業主同意、未依法取得規劃、國土、衛生、環保、消防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住宅,不得作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

(5)工業集中發展區域外的場所,不得作為工業企業經營場所。

(6)商住樓內緊鄰居住層的場所,不得作為可能產生油煙的企業的經營場所;

(7)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範圍內或居民住宅樓(院)內的場所,不得作為從事網吧、遊戲(遊藝)活動等企業的經營場所;

(8)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標準規範的場所,不得作為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企業的經營場所;

(9)鐵路、礦區、油田、機場、港口、軍事禁區、施工工地和金屬冶煉加工企業附近的場所,不得作為收購廢舊金屬企業的經營場所;

(10)住宅小區、學校和醫院周邊、重點街道沿街商鋪的場所,不得作為從事噴繪、噴漆、屠宰、制革、飼料加工、食品發酵等存在大氣汙染、水汙染、噪音汙染等經營活動企業的經營場所;

(11)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內,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建築物地下壹層以下,與危險化學品倉庫毗連的區域,不得作為從事娛樂經營企業的經營場所;

(12)各區(市)縣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城市管理實際需要,依法明確的不得作為企業住所或經營場所的其他場所;

(13)依據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省、市有關規定,不得作為企業住所或經營場所的其他場所。

經營場所證明,應去經營場所所在地的政府部門申請開具。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壹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 上一篇:碧桂園是哪個房地產公司開發的?
  • 下一篇:瓷磚粘結劑十大知名品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