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圍繞建築業轉型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建築經濟領域的理論工作者從不同角度進行了有益的探索。金維興等人(1999)以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再造為核心,提出了建築業及其企業重組的方案和有關政策建議。張遠林等人(1999)則把資產與資產所有權作為國有建築企業改革的重點,論證了資產證券化在國有建築企業改革過程中應用的可行性。本文從國有建築企業改革面臨的困境,即增長的勞動生產率與下滑的利潤水平並存的矛盾入手,從博弈論和信息經濟學的角度研究國有建築企業激勵機制的改進問題,並提出若幹建議。(參考《建築中文網》)
二十年的改革已經使國有建築企業發生巨大的變化。盡管與工業發達國家的建築業以及國內電力、電子、化工等行業相比,目前我國國有建築企業的勞動生產率的絕對水平還很不盡人意,然而,勞動生產率的相對提高還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改革的成效。近年來,國有建築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壹直保持上升趨勢並增長了2. 7倍,由1992年的8772元/人·年增加到1997年的32541元/人·年。但是,由於壹些深層次的矛盾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大部分國有建築企業仍處在困難的境地。近年來國有建築企業利潤水平呈下降趨勢。特別是1993年以來,國有建築企業的虧損面不斷擴大,1997年虧損面超過30,利潤率在1.3%左右徘徊。
增長的勞動生產率與下滑的利潤水平並存的事實表明了改革的雙重效應。壹方面,簡政放權、兩權分離確實給國有建築企業註入了活力,帶來了效率的提高。另壹方面,利潤率的下滑與企業虧損面的擴大則揭示出市場環境的不完善以及政府行為與企業經營者行為之間的不協調等深層次矛盾。
從80年代開始,博弈論迅速成為主流經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博弈論應用的壹個方面,信息經濟學近年來得到長足的發展。根據博弈理論,個人效用函數不僅依賴於自己的選擇,而且依賴於他人的選擇。由於個人理性與集體理性的矛盾,納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不壹定導致帕累托最優(Pareto dominance),也就是說,理性人的個人理性行為可能導致集體非理性。這就向“個人效用最大化行為必然導致社會福利最優”這壹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命題提出了挑戰。傳統的經濟學過分強調價格在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認為價格可以使個人理性和集體理性達到壹致。信息經濟學則強調信息不對稱對個人選擇及制度安排的影響,重視經濟中的信息成本和交易費用。
改革過程可以看作是有多個主體參與的復雜的博弈過程,這壹過程是由整個社會經濟基礎和利益格局所決定的。每壹項改革措施的效果最終取決於所有當事者的相互博弈,而不是由政策制定者的主觀願望所決定。俗話說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上面制定政策時,必須考慮下面的對策,不考慮下面對策的政策是沒有可行性的。信息經濟學中的委托壹代理(principle-agent)模型有助於加深對制度安排的認識,也為研究和解決國有建築企業改革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2.國家與企業經營者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分析
委托壹代理理論研究的是非對稱信息下的激勵問題。在委托壹代理模型中,委托人不能觀測到代理人選擇了什麽行動,只能觀測到代理人行動的不完全信息,即由代理人的行動和壹些其它外生的隨機因素***同決定的變量。委托人的問題是選擇壹種機制,也就是設計壹種博弈規則,以激勵代理人選擇對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動。也就是說,委托人要在滿足代理人個人理性約束和激勵相容約束的前提下,選擇壹個激勵合同,以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函數。
充分統計量(sufficient statistic)的概念對最優激勵合同的設計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用來確定哪些觀測變量應該進入激勵合同。充分統計量的意義就在於它可以導致數據量的顯著減少而不會損害樣本中所包含的信息。委托人不可能也沒有必要掌握代理人的全部信息,只須掌握數量有限的必要信息,就可以監督代理人的行為。這些必要信息就是充分統計量,也可以叫做充分信息。圖1給出了國家(委托人)、企業經營者代理人)、企業的經營環境(虛擬參與人,是指決定外生隨機變量的概率分布的機制,又叫做“自然”)、充分信息和信息成本之間的關系。壹般說來,市場競爭越充分,充分信息中所要求的變量就越少,信息成本就越低,國家對企業經營者的監督也就越簡單有效。在市場已經趨於成熟的工業發達國家,企業的利潤水平可以作為衡量經營業績的充分信息指標。而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由於國家監督企業經營的成本過高,因此,剝奪企業經營自主權就成為壹種合乎邏輯的次優選擇。盡管經過二十年的改革,國有建築企業的經營機制並未根本轉變,仍然面臨著壹系列不對等的競爭條件:
.扭曲的價格體系。建築產品的價格被人為控制在市場均衡水平之下,扣除3%的技術裝備費之後,建築業的利潤率只有4%,這種大大低於社會平均水平的利潤率既不能反映市場的供求關系,也不能反映建築企業的經營績效。
.沈重的社會性負擔。國有建築企業不僅要承擔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和社會管理等額外的社會職能,而且要支付大量的離退體人員的退體金。有的企業在職職工與離退體職工之比己達到1:1。
.嚴重的冗員。以固定工為主體的企業組織既不能適應建築業的行業特點,也不能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有的國有建築企業的富余人員己超過3%0。這些因素不僅使國有建築企
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還為企業經營者與國家討價還價的行為提供了借口。復雜的企業環境導致充分信息中外生變量增多,進而加大了國家監督企業的信息成本。
3.國有建築企業激勵機制的改進
二十多年的改革實踐表明,國有建築企業改革的根本問題並不在於具體的困難,也不在於造成這些具體困難的直接原因。要解決國有建築企業改革的深層次問題,應該從國家和企業之間的特殊關系,即委托壹代理關系入手,改進和完善國有建築企業的激勵機制。激勵機制的成效取決於信息成本的高低和充分信息的結構,最終取決於企業的經營環境。因此,要創造壹種充分競爭的建築市場環境,減少外生隨機因素的幹擾,降低國家對企業的監督成本。
.按照統壹、開放、競爭的原則完善建築市場的運行機制。目前有些地方建築領域尋租(rent- seeking)盛行、腐敗現象嚴重、惡性事故不斷,這說明沒有競爭的市場可能比沒有市場更可怕。壹個完善的建築市場應該包括:
(1)沒有產業壁壘和地區封鎖的建築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在建設生產的各個委托環節都應該引入競爭機制。
(2)充分競爭的經理人員市場。經理人員應該能夠自由流動,他們的薪金水平應該由市場決定。目前相當壹部分建築企業經理人員的薪金過高,正是經理人員市場不完善的表現。
(3)對於股份制企業而言,充分競爭的股票市場也是必要的。股票價格應該主要取決於企業經營的預期收益即股息水平。
.解除國有建築企業不對等競爭的負擔是硬化企業預算約束的必要條件。這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
(1)醫療和養老保障制度由原來的低工資大福利的模式逐漸轉變為“個人帳戶加社會統籌”的模式。
(2)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積極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進程。
(3)解決政策性冗員問題。壹方面要通過企業重組實現勞務層與管理層的分離,另壹方面,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失業保障制度。
.按照“控制量、指導價、競爭費”的原則,加快建設工程造價體制改革,使建築產品的價格能夠成為反映產品價值和建築市場供求關系的正確信號。要在合理制定工程造價構成的基礎上,理順價格和費用的關系;參照國際慣例改革計價依據,實行量價分離;及時發布價格信息和工程造價指數,對工程造價實行動態調整。建築施工企業也要逐步建立內部造價估算定額體系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
.以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為核心進行建設項目管理體制改革。作為在政府和市場之外的第三個制度變量,中介組織在激勵機制、信息反饋方面具有比較優勢,因此要充分發揮以專業人士為基礎的工程咨詢單位的作用。建設監理制度的推行,不僅可以保證實現建設項目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而且對於建築市場的結構性變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照國際慣例,建立和完善建築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保證建築市場健康、有序地運行和發展。正確的、可以預期的法律規則可以大大降低交易爭端和信息成本。目前我國的建築法規體系雖然初具規模,但是在理論上缺乏系統的研究,在實踐中滯後於建築業自身的發展。壹些條款質量較差,既不符合我國建築市場的實際,也不符合國際慣例。建立和完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方面的法規是急需解決的問題。、
4.結論
在任何制度條件下,任何壹個委托壹代理關系中都存在激勵不相容、責任不對等、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國家與國有建築企業經營者的效用函數的不壹致必然導致激勵不相容,兩者對經營後果的責任不對等使得經營者有產生機會主義行為的傾向。信息不對稱則使經營者可以通過混淆成本構成、隱瞞利潤水平等方式截取企業生產剩余,侵犯所有者的權益。在比較成熟的市場經濟中,通常都可以創造出比較有效的解決委托壹代理問題的制度安排。如果所有者監督經營者的成本過高,經營者侵犯所有者的權益將是不可避免的。
本文提出的建議涉及到市場、價格、法制、建設項目管理體制和社會保障等多方面的問題,這也從壹個方面說明,國有企業的問題是整個經濟體制存在問題的集中體現,國有建築企業改革是壹項艱巨的長期性工作。改革的實踐證明,單靠以有限的“放權讓利”為主要內容的政策調整是不夠的,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做法只會造成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把那種認為只須正確地界定產權就可以保證經濟效率的觀點形容為“產權神話”,他認為對於轉軌中國家的改革的成功來說,“分解產權顯然不是充分的,甚至可能不是必要的”。國有建築企業的根本問題在於國家與企業之間的委托壹代理關系。改進國有建築企業激勵機制的核心應該是創造壹種充分競爭的建設市場環境,進而創造出低成本的充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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