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4、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犯罪客體。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侵犯的客觀是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和自由;
2、犯罪客觀方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客觀方面變現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或者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主體為壹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犯罪。單位可以成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主體。單位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起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的規定處罰;
4、犯罪主觀方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過時不構成犯罪。犯罪動機壹般表現為牟利,但動機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壹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