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網上發布虛假信息時,如何處罰要視情節而定;
2.不構成犯罪的,可以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規定處罰。
二、編造四種特定類型的虛假信息或監禁
1.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借助信息網絡平臺,謠言傳播的速度、廣度和危害性進壹步增加。因此,2015刑法修正案(九)特別增加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作為第二百九十壹條第二款。該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的,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本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三個:壹是編造的虛假信息是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四種之壹,因為這些虛假信息危害性更大,更容易造成社會秩序混亂;其次,主觀上有故意或者明知是傳播虛假信息的必要,不構成本罪;第三,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
3.編造、故意傳播某類虛假信息,如警情信息,即使未達到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程度,也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規定,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具有社會危害性,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同時,該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可見,只要故意傳播上述四種特定類型的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的,至少要承擔行政拘留或者罰款等治安管理處罰的後果,達到嚴重後果的,很可能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需要註意的是,無論行為人是否處於醉酒狀態,都不影響相關違法犯罪事實的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壹條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堵塞交通或者擾亂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壹條之壹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輻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故意而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壹條之二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處拋擲物體,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衍生問題:
虛假信息詐騙有哪些特征?
虛假信息詐騙罪的特征有:(1)主觀方面的故意;(2)主語是壹般主語;(三)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4)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