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4日 大智慧發布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智慧”)於2015年4月3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調查字151646號)。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違反證券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在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醒廣大投資者註意投資風險。
2015年11月7日 大智慧再次發布公告:
經查明,大智慧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壹、2013年涉嫌提前確認有承諾政策的收入87,446,901.48元;
二、2013年以“打新”等為名營銷,涉嫌虛增銷售收入2,872,486.68元;三、涉嫌利用與廣告公司的框架協議虛增2013年收入93.34萬元;
四、延後確認2013年年終獎減少應計成本費用24,954,316.65元;
五、涉嫌虛構業務合同虛增2013年收入1,567.74萬元;
六、子公司涉嫌提前合並天津民泰,影響合並報表利潤總額8,250,098.88元,影響商譽4,331,301.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