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更名後,公司名下車輛的車主姓名需要同時變更。
2.變更車輛名稱,需要到車輛註冊地車管所辦理。國產車可以在縣市級辦理,進口車需要去市級車管所。
3.變更公司車輛名稱,需要攜帶更名後的公司公章、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市場管理監督局(工商局)出具的企業變更信息證明、需要變更的車輛登記證、車輛行駛證(車輛行駛證必須在年檢有效期內)、經辦人身份證。
4.在車管所填寫車輛變更申請表,並提供車輛的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授權委托書(需企業公章)。
5.如果當天申請,當天就可以拿到新的行駛證,手續費是15元每輛。
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驗收和審查的,車輛檢驗符合要求的,應當存儲和錄入相關信息,並收取費用,制作和發放號牌。
擴展數據:
壹、需攜帶的材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
3.代理人為代理人的,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代理人為單位的,還需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書面授權;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機動車駕駛證;
6、相關事項變更證明。
二、處理時間:
受理之日起壹個工作日內。
三、收費標準:
機動車行駛證收費10元/本,機動車登記證書收費10元/本。
第四,?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予以變更:
1,小型和微型客車安裝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配備擋風玻璃、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機動車增加室內裝飾等。;
4、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誌或車身廣告。但是,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噴塗、粘貼車身廣告必須經北京市戶外廣告管理處批準,未經批準不得在車身上做廣告。
(二)在機動車車身外部(不包括車窗玻璃、前擋風玻璃、後擋風玻璃)噴塗或者粘貼標識的,允許噴塗和粘貼的內容為:公司名稱、標識、電話號碼、地址、網址。繪畫字跡要端正,字體大小不能大於體高的10%;
字跡和標誌顏色面積不得大於主體顏色的1/3,不得改變整體車身顏色,原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登記的車身顏色保持不變。
(3)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應當在車身後部噴塗與號牌字體相同的放大號,放大倍數應當為號牌字體的2.5倍,書寫顏色應當與車身色差明顯;
車身兩側分別噴塗“廂式、封閉式貨車”字樣;大貨車、大客車車門兩側應噴塗載重噸位、載客人數等字樣,字跡要端正,顏色和車身顏色要分明。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車輛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