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積極引進高學歷人才到我市創新創業,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2013年引進壹批碩士、博士研究生,充實到全市企事業單位中,為各行業培養領軍人才。現發布2013年“百名碩博”引進培養計劃公告。
壹、引進計劃
全市事業單位引進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85名,其中,碩士研究生61名,博士研究生24名。企業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0名。具體引進計劃,請登錄張家口黨建網(www.zjkdj.gov.cn)查詢。
二、報名資格條件
全國普通高校全日制及留學回國的碩士、博士研究生,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和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博士研究生不限畢業院校,碩士研究生限國家“211工程”高校的畢業人員。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不限學校。
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方針、政策,引進到事業單位的應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努力實踐科學發展觀,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引進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所學專業必須與單位需求專業對口。
3.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後出生);身體健康,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4.具備以下條件的優先錄用:院(系)級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在國家核心期刊發表過論文;有壹定工作經驗,誌願在基層工作。
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在校期間受過院系以上處分的;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門認定有作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5.有關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
報名人員不得報與本人有親屬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引進工作程序
(壹)事業單位人才的引進
1.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7月3日—7月18日
報名地點:中***張家口市委組織部(張家口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張家口市高新區長城西大街市直機關辦公大樓北樓611房間。
2.資格審查。報名時應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榮譽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紅底照片3張和《張家口市“百名碩博”引進培養計劃報名登記表》3份。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院校出具的有關學歷、專業和同意報名的相關證明。市人才辦對報名者各類信息進行審核,經審查合格後,相關證件復印件留存市人才辦。
3.組織評審。市人才辦組織專家評審組就報考者所報考崗位相關業務知識和實際能力進行評審。評審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由市人才辦負責通知。
4.定向考察。根據評審結果和崗位需求,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市人才辦通過審查檔案、函調等方式對擬引進的碩博人才進行考察。
5.組織體檢。組織擬引進的碩博人才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出現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其他情況缺額,按同壹崗位答辯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6.社會公示。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引進碩博人才名單在《張家口日報》和張家口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7.研究錄用。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市人才辦提出聘用意見,報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後由市人才辦發出錄用通知,碩博人才收到通知15日內到市人才辦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8.辦理手續。引進的碩博人才由市直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應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相關證件後方能辦理正式引進手續),納入“百名碩博”計劃進行管理,落實相關待遇。
(二)企業人才的引進
報名應聘企業單位職位的,按照碩博需求信息表所留聯系方式,直接聯系用人單位報名,市屬企業(含駐張中省屬企業和市產業集聚區、東山產業集聚區、南山產業集聚區駐區企業)引進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與企業簽訂不少於3年勞動合同的,向市人才辦申報,由市人才辦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經公示無異議的,納入“百名碩博”計劃進行管理。
四、相關待遇
1.市直事業單位擬引進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解決事業編制,列入市財政開支,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壹般不超過六個月,擬引進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尚未就業的,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內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錄用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引進的博士研究生由市財政給予15萬元住房補貼(分5年發放,每年3萬元),每月享受300元學位補貼;引進博士研究生配偶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幫助安置工作。
2.對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由市委、市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引進的人才在培訓學習、參與科研項目、承擔科研課題、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和支持。事業單位引進的人才,通過培養符合領導幹部任職資格條件的,經組織考察研究,可擔任領導職務。
五、考核管理
對“百名碩博”計劃引進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實行動態管理,市人才辦每年組織力量,對其進行年度考核,經考核不勝任現職者取消相關待遇。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張家口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313—8035586。
碩博需求信息表.xls
百名碩博報名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