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廣東省電信及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3.四川省電信及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通過以上對比,其他省份的電信和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都是同壹個模式,只有北京壹地體現了電信和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
二、電信和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申請條件
1.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2、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相關技術方案;
3.必要的場地和設施;
4.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三、電信和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
2.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含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公司簡介。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持有通信行業職業資格證書);
4.公司最近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企業法人驗資報告以及電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會計資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相關情況(包括持股方式的說明);
6、業務發展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技術方案。包括:業務拓展與實施方案、技術方案、服務項目、業務覆蓋範圍、市場調研與分析、收費方案、預期服務質量、投資分析、社會經濟效益等。;
7、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證措施;
8、信息安全措施;
9.證明公司信譽的相關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1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經營的電信業務須經有關主管部門事先審批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
12.申請無線電通信業務,應當提交國家或者省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出具的無線電頻率資源預指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