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門按照壹定比例和企業類型、經營規模、所屬行業、地理區域等特定條件,隨機抽取確定市場主體名單,並對其通過公示平臺公示信息情況和日常經營行為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
二、分析
加強對企業信息公示的監督管理,規範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指導全國的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根據需要開展或者組織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開展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組織或者開展本轄區的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應當按照公平規範的要求,根據企業註冊號等隨機搖號,抽取轄區內不少於3%的企業,確定檢查名單。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確定的檢查名單,對其登記企業進行檢查。
三、抽查的方式有:
抽查的方式分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門不設定條件,隨機搖號抽取確定檢查的名單,對通過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信息進行的監督檢查。定向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類型、經營規模、所屬行業、地理區域等特定條件隨機抽取確定檢查名單,對通過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信息進行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