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和縣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質量強縣、食品安全、標準化等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負責市場主體登記的指導和協調。負責本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建立市場主體信息披露和* * *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進市場監管領域信用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