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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低碳經濟,政府如何履行各項職能?

二是實施價格調節政策,以價格杠桿和機制引導低碳消費。也就是以提高價格的方式增加能源使用成本,限制高碳行為、浪費行為。如實行階梯式水價政策、用電差別定價政策,對超過能源效率、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或個人實行超耗收費。同時,推行碳排放交易制度,通過市場機制推動碳減排,促進清潔能源的使用,使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下降,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汙染物排放指標下降,拉動我國低碳經濟發展。

三是制定鼓勵第三產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如物流、金融、軟件信息、科技研發、創意、商貿、生態旅旅遊,加快林業產業發展,種植高效經濟林、發展花卉苗木、中藥材產業等。

四是強化農村低碳經濟政策的制定。在發展低碳經濟的進程中,應特別重視農村低碳系統的建設,引導農村開發低碳產業,進行資源的循環利用,鼓勵農村使用沼氣等生活物質能源,建立農村發展低碳經濟的長效機制和保障機制。

(四)提高政府城市管理能力,建設資源循環型城市

作為消費活動最為集中的地域,城市消費了全球能源的75%,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80%。[②]建設資源循環型低碳城市是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它是以城市空間為載體,實施綠色交通和建築,轉變居民消費觀念,創新低碳技術,從而達到最大限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的。政府提高城市管理能力,促進低碳經濟發展,重點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壹是建立城市生活汙水、垃圾處理及綜合利用機制。在生活汙水處理方面,強化城市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汙水處理率。要引入市場機制實現汙水處理產業化,對汙水處理收費進行科學的成本核算和合理征收,有效利用中水,防止城市生活汙水直接排入城市水系,造成江河湖泊水質惡化和地下水汙染;在垃圾處理上,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整合生活、建築、工業、醫療垃圾的處理,控制有害垃圾,推行垃圾分類和廢物回收,使垃圾實現無害化處理和有效利用。

二是建立城市綠色交通體系。綠色交通是壹種低汙染的交通運輸方式,建立城市綠色交通體系,就是要鼓勵公眾采用步行交通、自行車交通、公***交通和軌道交通出行,降低對小汽車的依賴,減少汙染。作為城市建設的內容之壹,政府應做好各種保障措施,讓市民低成本到達目的地。如加強城市道路綠化,增加免費租用自行車網點,建設公交專用道、實行公交優先戰略等,既減少環境汙染,改善公眾出行環境,又滿足交通需求,提高交通效率。

三是推廣綠色建築節能措施。政府對城市住宅項目的審批,要註重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合理設計采光、通風等,減輕建築對環境的負荷,減少能源使用。鼓勵公眾充分利用太陽能,減少使用合成材料,減少空調的能耗,既滿足人的舒適和健康需求,又使人與自然環境相和諧。

四是積極創建綠色社區。建設包括綠色建築、社區綠化、垃圾分類、汙水處理、節水節能等設施在內的綠色社區,是低碳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城市建設規劃中要根據社區居民的需要和人口居住密度,設置學校、醫院、商城等,使居民能就近就便滿足日常生活需要,減少乘車外出機會。綠色社區建設把環境管理納入社區管理,是提高政府城市管理能力的基礎。

二、“綠色新政”模式構建:適應低碳經濟發展的政府管理變革

低碳經濟雖是壹種低排放、低汙染、低能耗的經濟發展新模式,但它並非只涉及經濟領域,它對整個社會生活、國家管理都將產生極大影響,它要求政府對管理手段、方式、體制等進行積極的適應性變革。

(壹)圍繞低碳經濟發展目標,建設節約型政府

低碳經濟需要節約,政府管理中可節約的成本可以分為兩大方面,即系統外的和系統內的。在政府系統外,主要表現為政府創造和供給公***產品的適度,也就是政府需要明確社會需要哪些公***產品,需要多少公***產品,政府應通過什麽方式提供這些產品等,使公***產品的提供既能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又能與社會經濟發展本身相平衡。不適度即超量的公***產品必然占用過多社會資源,有悖於低碳經濟的“節約”宗旨。因此,低碳經濟既要政府明確自身的職能定位和政府能力限度,綜合利用好社會公***資源,防止公***支出被無效或低效使用,更要避免公***資源被用到在短期內能夠促進財政增收但又有損環境的高碳行業。同時,政府還應嚴格執行綠色采購政策,引導社會經濟主體發展低碳產業。

對政府自身而言,要降低政府自身運轉的公務支出,包括辦公室建築成本、車輛成本、吃喝招待成本、通訊成本、會議成本、設備及其他易耗品成本等的支出。在政府自身運轉中,本著節約、循環、環保的原則利用辦公物資,如在辦公樓的建築上使用節能建築材料,推廣電子政務,使用電子辦公系統,減少紙張的使用,雙面打印紙張,盡量使用自然光,外出關閉電腦屏幕和電源,進行公車改革等,培養公務員的節約習慣。開展效能政府建設,對行政機關進行成本的精細化管控,降低資源的過量使用和浪費。

(二)引入市場機制和競爭機制,實現政府管理手段創新

低碳經濟需要政府在政策引導的同時,引入市場機制和競爭機制,輔以法律強制手段等統籌推進。如果沒有政府明確和穩定的政策框架引導和支持,低碳經濟就會失去發展的方向,缺乏資金的投入和低碳技術發展,最終喪失發展動力;如果沒有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商業激勵,企業和投資商就不願意運用最新的低碳技術,增加企業為低碳經濟付出的暫時性成本。因此,將政府引導與市場激勵相結合,實現政府作用和市場作用的協調和平衡,充分調動政府、企業和公眾發展低碳經濟的積極性,上下聯動,才能全方位推進整個社會經濟向低碳轉型。

市場這只“無形之手”,以它的價格信號和機制,能夠發揮控制碳排放總量中的作用。政府可以采取市場手段制定排汙許可證交易、自然資源使用許可證交易的政策。這是壹種創建市場的政策,即在缺乏環境資源與服務市場的領域創立市場。以排汙許可證交易為例,就是政府根據壹個地區的最優汙染數量,印制相應數量的汙染許可證,然後向汙染者拍賣這壹既定數量的許可證,並規定只有購得許可證的人才有權進行壹定量的所容許的汙染,汙染者可以通過市場價格進行許可證交易。資源使用許可證也可通過相同的方式建立。通過市場對汙染權、資源使用權的交易,實現政府對環境的管理,保證汙染總量和資源使用最優,控制成本最少。政府在促進低碳經濟發展中,要始終把市場觀念、手段深入到各個環節,碳減排具有稀缺性,通過價格信號,讓它在企業之間實現碳減排指標的交易,圍繞價格,形成壹個公開、公正、透明的碳交易市場機制,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自主減排、改進技術,獲得盈利。政府通過管理方法的創新,既降低管理成本,又取得管理實效。

(三)建立低碳經濟的協同發展模式,推進政府管理體制創新

低碳發展是全社會的***同行動,政府實施“綠色新政”,鼓勵“低碳化”生產和消費,需要建立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和社會參與的合作治理和協同發展模式。主要抓幾方面:

1.以低碳經濟為基點,提高社會組織的參與度

非政府公***部門作為聯系國家與社會、國家與市場的“中介性”機構,可以利用自身了解國家政策、具有專業知識的優勢,既發揮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等公***信息的傳輸和監督執行作用,又將行業管理、社區管理的社會和市場信息反饋到國家相關決策部門,用社會化的方式完成原來用行政手段完成的職能,在低碳經濟發展中銜接和填補政府管理的“真空”。其壹,具有非營利性質的社會組織以低碳經濟為目標,積極參與低碳經濟建設,包括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行業帶頭作用,推進節能減排;開展環境教育,培育公眾的環境意識;倡導環保的生活方式;監督、披露環境事件促成問題的解決;代表公眾或消費者群體利益與政府協商和討論低碳發展的相關事宜。其二,健全社區服務體制,完善低碳經濟發展的服務和管理社會基層網絡,發揮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以建立綠色社區為目標,推進低碳經濟發展。

2.實現政府和社會二者的有效銜接

政府、非政府組織在低碳經濟發展中的有效銜接,對社會資源的整合具有重要作用,必須對二者的結構和運作流程進行相應調整和優化,關系不順、職能不清將導致不同性質的社會組織***同工作時關系紊亂,出現溝通難度增加、處理低碳經濟發展相關事務遲緩、運作效率降低以及非政府組織的積極性、自主性、靈活性受到影響。在政府管理和社會自治之間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從制度上保證社會協同的實現,就是要在二者的協作中建立平等溝通、協商的關系,政府既要向社會放權,又要處理好行政管理與非政府組織自治之間的權力關系,以在低碳經濟***同目標的實現中形成更高層次的合作機制,避免出現協作的負效應。

3.建立公眾參與低碳經濟發展的機制

公眾不僅有參與的權力,還有參與的責任。壹是養成節約、低碳的行為習慣和生活方式;二是購買和使用節能、低碳產品,形成整個社會低碳消費的氛圍,從而影響企業的生產行為;三是參與政府的相關決策,保證資源管理和利用政策的有效性;四是監督企業的行為等。

4.與國外建立低碳經濟合作平臺

建立低碳經濟模式是全球經濟的發展趨勢,是人類保護環境、解決氣候變暖問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同行動。任何壹個國家的獨立行動都不可能在這次新的產業革命中取得成效。因此,我國應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與其他國家尤其是低碳經濟發展較好的國家在低碳經濟發展的政策、能力建設、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資金使用等方面建立合作平臺,引進消化吸收發達國家先進的低碳技術,提升再創新和自主創新能力,挖掘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潛力。

(四)強化低碳經濟評估力度,完善政府的監管職能

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是政府的重要職能,就低碳經濟發展而言,發揮政府的監管職能需要做好幾方面的工作。壹是政府應構建低碳環境監測機制,開展社會經濟發展碳排放強度評價,並組成由相關職能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聯席的監測機構,對監測對象定期以信函、上門走訪、檢查等形式進行碳排放監測,及時向被監測對象反饋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對不進行整改的,采取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進行懲處,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二是建立“低碳化”生產標準和技術規範指標,引導企業在規定範圍內進行生產;三是建立和完善產品的市場準入標準、環境標誌和能效標識的認證體系,沒有綠色認證的產品,不能進入市場交易,保證產品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碳排放量不超標;四是建立低碳經濟信息披露制度和舉報制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對企業和生活展開全面的監督和輿論指導。

(五)建立綠色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強化政府責任追究制

實施低碳經濟需要以新的清潔能源替代原來最廉價的能源,短期內會制約和影響地方經濟發展,這是減碳付出的首要代價。作為地方政府可能因此缺乏發展低碳經濟的內在動力。推進低碳經濟發展,從根本上轉變地方經濟增長方式,需要改變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經濟指標的政績觀,建立科學的綠色政績考核制度,將生態保護、環境治理、低碳指標的實現納入幹部政績考核體系,確保政府在經濟管理和社會發展中嚴控新上高碳項目、加大節能減排項目實施力度,全面完成節能減排目標。同時,在建立落實低碳產業政策的具體措施、工作規範基礎上,分解責任和目標,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對沒有履行職責,導致地方碳排放超標的單位領導,進行嚴厲問責,提高政府對各項低碳經濟政策的執行力度,發揮好政府的監管職能。

低碳經濟是壹次新的技術變革和產業革新,它將帶來新壹輪的全球競爭,只有積極發展低碳經濟,才能避免在這場競爭中錯失良機,增強經濟競爭力。必須看到,全球金融危機為我國向低碳經濟轉型,實現科學發展提供了契機。等待和觀望只會讓我們付出更大的發展成本,承擔更大的發展風險。只有行動起來,實施“綠色新政”,進行政府管理的適應性變革,提高政府能力,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的可持續發展,使社會公眾更好地享有發展帶來的幸福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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