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法人變更後果,企業法人變更有怎樣的影響
(壹)法人之消滅。在新設式合並,原法人均告消滅;在吸收式合並,被吞並的法人歸於消滅。在新設式分立,原法人消滅;在存續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財產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
(二)債權債務承受。因合並而消滅的法人,其債權債務由合並後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債權債務,應依分立前締結的合同確定的分擔份額,由分立後的法人承受。
二.企業法人變更流程
(壹)在公司登記所在地的工商局網站進行公司法人變更預約。
(二)在公司登記所在地的工商局網站上下載相應的資料,並如實填寫。
(三)帶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預約號,交材料。
(四)若材料有疑問或當地工商局還要求其他證明,則補充材料(壹般下次來無需再預約)。
(五)若材料無疑問或補充完畢並通過則領取變更通知書。
(六)再規定時間去工商局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七)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八)帶著新的營業執照和所有印章到開戶行更換開戶許可證和印鑒。
換取了新的開戶許可證和銀行預留印鑒之後,對壹般公司來說,法人變更就完成了。可是若公司還有其他的證書,上面也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字樣的,比如ICP許可證(即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等,那麽在完成上述步驟之後妳還需要及時去辦理這些證書的法人變更。另外,若公司有進出口業務,變更法人還需要去海關、外匯局等部門進行法人變更。這些變更所需要的材料無外乎也是上述“證明變更屬實的證據”,是否還需要其它的建議向當地相關部門咨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於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