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調查對方存款有兩種方式:
第壹,建議當事人自行調查。如果夫妻雙方仍在同壹地點居住,當事人可以在對方沒有充分準備的情況下,找到對方的存折或銀行卡,復印相關材料,或者復印號碼。如果不知道對方的賬號,但知道賬戶是在哪家銀行開的,壹般可以查到儲蓄信息。第二,通過查詢。如果想通過正當途徑,也就是法律途徑了解對方的銀行存款信息,必須出具調查令或者申請調查。因為業務繁忙,法官人數有限,可能不會很重視當事人的權益。
所以法官壹般會拒絕查詢存款的具體銀行和賬號。另外,除了申請調查銀行存款,還必須要求在調查取證申請表上打印存取款明細。實踐中,除了法律途徑,還有通過銀行查詢當事人存款的途徑。我們認為這是嚴重違反商業銀行法的行為,我們不贊成當事人采取這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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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刪除銀行卡信息?
如果要刪除銀行卡信息,只能註銷銀行卡賬戶。因為,銀行卡的明細壹旦生成,是無法人為刪除的,是作為銀行對賬的依據而存在的。銀行卡壹旦註銷,所有的交易記錄和持卡人的身份信息都會被清空,註銷需謹慎。
2.銀行卡可以異地打印明細嗎?
細節可以在不同的地方打印。由於銀行的系統是全國聯網的,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在不同的地方打印明細:
1.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到銀行卡所屬銀行的任壹網點,使用自助查詢設備查詢打印明細或在非現金業務窗口請工作人員幫助打印;
2.如果您的銀行卡上開通了網銀功能,您還可以登錄您的個人網銀賬戶,在手機上查詢和打印詳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