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商登記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販賣水果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的規定,銷售水果無需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販賣水果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即可,無需辦理企業營業執照。
辦理個體戶手續:
攜帶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1寸照片、場所證明到屬地工商所辦理即可。
場所證明包括租房協議和房屋所有權證明。如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明或房屋性質未住宅,需向所在地村社區開具證明。
擴展資料: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第三條 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登記機關按照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下屬工商行政管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