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經紀人靠不靠譜?南寧中介信用擬上網公示,信息壹查便知
房產中介是否值得信賴?房產經紀人靠不靠譜?過不了多久,這樣的問題有望迎刃而解。11月21日,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南寧市房地產交易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南寧市將對房地產交易行業進行信用管理,房產企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是“紅”是“黑”,市民登錄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壹查便知。
多種行為被列入扣分項
《征求意見稿》將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以及房地產交易行業從業人員列為信用信息管理適用對象。其中,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等。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將對房地產交易行業信用信息進行采集、評價。信用信息評價每年評估壹次,實行累計加減分制,最終產生年度信用評估值。
根據評分標準,房屋銷售、租賃經營中故意隱瞞應當告知消費者的規定內容等欺詐行為,造成消費者損失並未及時改正的;與購房者簽訂陰陽合同,不據實辦理網簽業務的;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等數種情形,都被列為不良信用信息指標,屬於扣分項。
自願接受行業協會制訂的行業自律管理要求的,以及參加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扶貧、捐贈、慈善等公益活動等行為,都被列為良好信用指標,可加分。
失信或面臨最嚴厲懲戒
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基本分均為100分。若年度無不良信用信息,且因良好信用行為累計加分20分以上的,房地產交易行業企業及從業人員可享受激勵措施。若因不良信息減分達到壹定標準,企業、機構和從業人員都將受到相關監督和懲戒。
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在記分周期內,因失信行為累計計分20分(含)以上的,將面臨《征求意見稿》中最嚴厲的懲戒,比如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暫停網簽資格;從業人員不得單獨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不得擔任新成立中介機構的法人代表;行業內通報批評;列入行業信用管理“黑名單”等。
市民可於月底前提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房地產交易行業的信用信息會在信用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公示。其中,在企業未註銷前,基本信用信息將長期公示;良好和不良等信用信息自發布之日起,公示有效期兩年。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按照信用信息查詢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詢。
如果企業及從業人員認為信用信息存在錯誤,可以向主管部門提出異議信息處理的書面申請,並提供相應證據。主管部門核查後,將根據結果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