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我州鼓勵銀行機構降低成本費率,對生產、運輸、銷售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用品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在給予壹半財政貼息的基礎上,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和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在原貸款利率水平上至少下浮5%。2020年,普惠微綜合融資成本將下降0.5個百分點。開辟綠色通道,確保資金優先滿足州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防疫及相關衛生防疫、醫藥器械生產、建築施工、物資運輸等企業的應急資金需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遇到暫時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積極采取展期貸款、續貸不還、免收罰息等措施。積極推動各級政府融資擔保機構取消反擔保要求,減免擔保費用。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延遲房貸和信用卡的還款期限。對因疫情暫時失去生活來源的人員,住房按揭貸款、信用卡等個人信用的還款期限將合理延後。充分考慮疫情影響,研究制定四類特殊逾期信用記錄調整認定標準和處理流程,合理調整四類特殊逾期信用記錄的提交方式。疫情防控期間,應適當增加參與抗擊疫情的信息主體的逾期記錄。建立特殊時期處理信貸異議的“綠色通道”。
提高疫情防控資金支付效率,建立便捷的外匯和跨境業務渠道。疫情防控資金撥付,簡化業務辦理程序,建設疫情防控資金“綠色通道”,實行“特事特辦、就地辦理、先辦後補”,簡化防疫物資生產、科研等企業開戶流程,鼓勵繼續減免慈善賬戶或防疫專項賬戶服務費。對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但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進口疫情防控物資購付匯,金融機構可提前與當地外匯局溝通並先行辦理業務,購付匯之日起20日後辦理。工作日內報當地外匯局。對真實合法的疫情防控物資進口購付匯,簡化業務流程和審核材料,憑付款指令直接辦理購付匯手續。
來源:雲上恩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