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稱大數據,是指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征的數據集合,包含公***數據和非公***數據,以及對數據集合開發利用形成的新技術和新業態。第三條 大數據發展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創新引領、開放開發、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大數據發展工作的領導,將大數據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工作協調機制,解決大數據發展和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數字福建專項規劃,並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大數據統籌管理、開發利用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定期進行綜合評估。
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大數據發展促進工作。
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絡數據和相關安全監管工作,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數據安全監管工作。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標準化管理部門制定公***數據采集、匯聚、***享、開放、開發、交易、安全等標準。
鼓勵企業、科研機構和社會團體參與制定數據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技術規範。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在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數字貿易、數字技術等領域的交流合作,促進人才、技術、資本、數據等要素融通。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大數據發展和數據安全宣傳教育,營造有利於大數據發展的良好氛圍。第九條 鼓勵公民、法人、公***管理和服務機構或者其他社會組織在數據匯聚***享、開放開發、發展應用工作中先行先試、探索創新。第二章 數據資源第十條 公***數據資源實行目錄管理。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公***管理和服務機構制定公***數據資源目錄編制規範,組織編制並發布本省公***數據資源目錄。
設區的市、縣(市、區)公***數據資源目錄應當與省公***數據資源目錄相銜接。第十壹條 采集數據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向被采集者公開采集規則,明示采集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采集者同意。
公***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公***數據資源目錄和相關標準規範,組織開展數據采集工作。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凡能通過***享獲取的公***數據,政務部門不得重復采集。
政務部門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安全職責,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獲取非公***數據時,掌握非公***數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提供相關數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公***數據。第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通過省公***數據匯聚***享平臺匯聚、存儲、管理全省公***數據資源。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通過本級公***數據匯聚***享平臺匯聚、存儲、管理本地區公***數據資源,並接入省公***數據匯聚***享平臺。
公***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將業務系統接入本級公***數據匯聚***享平臺,按照本部門數據資源目錄實時、全量匯聚,不得直接***享數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未能匯聚的數據應當經同級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確認,依托公***數據匯聚***享平臺以服務接口的方式提供***享服務。
省公***數據匯聚***享平臺匯聚的政務數據按照屬地原則及時回流至設區的市公***數據匯聚***享平臺。第十三條 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數據治理工作機制,明確數據質量責任主體,完善數據質量核查和問題反饋整改機制,並對整改情況跟蹤督查。
公***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加強數據質量管控,健全數據糾錯機制,對采集的公***數據進行校核、確認,確保數據準確性、完整性和時效性。第十四條 公***數據以***享為原則、不***享為例外,分為無條件***享、有條件***享和暫不***享三種類型。
無條件***享類公***數據可以提供給公***管理和服務機構***享使用;有條件***享類公***數據只能提供公***管理和服務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的必要範圍內***享使用。凡列入暫不***享類公***數據的,應當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政策作為依據。
公***管理和服務機構通過公***數據匯聚***享平臺***享和獲取數據,獲取的數據應當用於本部門履行職責需要,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其他目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所獲取的數據與紙質文件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