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控股和集體企業稱為非公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由內地公民私人所有或外商、港澳臺商所有,其經濟成分占主導地位或相對主導地位的企業。所謂外商,港澳臺商有相對占主導地位的經濟成分。雖然他們的股份不到50%,但他們的股份占比最大,相對於其他股東在企業中起著控制作用。
非公有制企業
1,按企業註冊類型,不包括中小企業。
(壹)國有獨資企業;
②國有控股企業;
③集體企業。
2.按照國民經濟的行業劃分,不包括中小企業的電力煤氣水和郵政業的生產,但比中小企業多的是農林牧漁業。
3.非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企業的區別在於,非公有制經濟包括個體經濟,即個體工商戶;非公有制企業不包括個體工商戶。
按照企業登記註冊的類型,非公有制企業包括:私營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其他合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非公有制經濟占主導地位或相對主導地位的企業。壹般來說,公共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國有合資企業、集體合資企業、國有和集體合資企業中的合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控股公司。從這個意義上說,上述企業以外的企業,都應歸為非公有制企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