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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沒有稅務登記證?

問題1:分公司不辦理稅務登記證可以由總公司完成納稅嗎?1,只要不是獨立法人,就不用單獨納稅。會計是總公司的責任。2.稅務局的證明應該是有效的,即未辦理稅務登記是被稅務局認可的,不會被處罰。3.會計不在妳的管理範圍內,總公司負責核算和納稅,所以納稅應該由總公司負全責。4.有關系肯定比沒有好,但是有關系也是過時的。妳現在認識的人,以後不壹定在位或者管雞。所以盡量依法辦事,這樣就沒人需要過問了。5.如果稅務機關同意更換稅務登記證,那就更好了。

問題2:分支機構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證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和場所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30日內審核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所以分公司營業執照已經辦理了,不管是否單獨核算,都要辦理稅務登記。

問題3:某分公司辦理營業執照四年,未辦理稅務登記證。根據《稅收征管法》和《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必須在辦理營業執照後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證。未辦理稅務登記(逾期)的,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不嚴重。如果有意識的去做,壹般不會很嚴重。具體處罰由地稅局決定。

問題4:分支機構是否需要辦理涉稅事宜?分支機構也需要交稅。

分公司是總公司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分公司雖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的特點是:①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其實際占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壹部分,列在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2)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3)分公司不是公司,其設立不需要遵循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履行簡單的登記和工商手續即可設立。(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形式的公司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5)分公司的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面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分支機構有兩種形式: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

雖然有兩種不同的形式,但實際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對客戶來說是壹樣的。只是在申請納稅的過程中,填寫的表格內容不壹樣。)

*獨立核算分公司,財務核算可以獨立,母公司相對獨立。

*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財務不獨立核算,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計入母公司的賬目。

客戶可以自由選擇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不需要註冊資金。

1,流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及附加費。如果沒有拿到發票,就不用交稅。但是有稅務登記證就要申報——“零申報”。

2.所得稅可以在當地繳納,也可以與總公司集體繳納。

由總機構匯總繳納的,由總機構所在地國家稅務局出具企業所得稅已在總機構匯總繳納的證明,分支機構憑此證明到當地國家稅務局辦理相關手續。總的來說,合並納稅優於獨立納稅,因為總公司和分公司的盈虧可以相互彌補。

3.機構之間調撥貨物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1)如果跨機構轉賬視同銷售,分公司可從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發[1995]473號)

(二)第(三)項所稱用於銷售,是指收款機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營行為:①向買方開具發票;②向買方收取貨款。上述兩種情況中的任何壹種,收貨人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不發生上述兩種情況的,增值稅由總機構統壹繳納。收貨人只向買方開具發票或收取部分貨款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向總機構或分支機構計算納稅。(國稅發[1998]第137號)(國水寒發[1998]第718號)

(三)納稅人以第(三)項所述銷售為目的,以總公司名義在各地開立賬戶,通過資金結算網絡向各地購貨方收取貨款,總公司直接向購貨方開具發票,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機構間轉讓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規定的收款機構向買方開具發票並向買方收取貨款兩種情形之壹的,其取得的應稅收入應在總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 (國稅函[2002]802號)

問題5: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需要辦理國稅登記證嗎?1.是否是獨立機構,可以從營業執照上看出來。獨立核算不會體現在營業執照上。

2、與地稅相同。每個人都要辦證,交稅。

3.兩地都要辦理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國地稅)。

是不是從執照所列項目看,分公司沒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負責人?沒錯

問題6:分支機構不能辦理稅務登記證嗎?1.分支機構還必須辦理稅務登記證。

2.我不知道妳們總公司的企業所得稅是在地稅繳納還是在國稅繳納。在地稅繳納企業所得稅並辦理稅務登記證的,不需要辦理國稅。如果總公司的所得稅在國稅,那麽妳得為分公司辦理國稅的稅務登記證。

2.稅務登記申請表上的分支機構負責人、財務人員和納稅人可以為壹人。

回答依據:《稅收征管法》第十五條——企業、企業在外地和場所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30日內審核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問題7:為什麽分公司的營業執照上沒有註冊資本?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而是經工商部門核準的企業法人的下屬單位。它只是代表法人承擔各種義務和責任,所以分支機構不需要註冊資本。以下是具體細節供參考:1。分支機構註冊資本分支機構作為商業企業的銷售額達到654.38+0.8萬元才能申請認定為壹般納稅人。對於商業企業的分支機構,國家法律對營運資金中的資金規模沒有明確要求;其住所以設立企業從事商業活動為原則或以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為原則,以註冊資本已繳足為原則。外商投資企業,首先妳要明確妳的公司是要設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註冊的時候不需要有註冊資本,就是在註冊資本壹欄就可以了。總公司在外地,現在剛在本市註冊了分公司。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都是憑總公司的證件辦理的。資產負債表該怎麽處理?我現在需要做什麽?分支機構登記、分支機構註冊資本營業執照所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都必須有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等欄目。除此之外,許可證中還有它本身。第三,商業企業的分支機構在認定壹般納稅人時是否有註冊資本的限制?總公司的營業執照上寫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字樣,這是它最大的特點。獨立核算最大的特點就是攤子大,企業核算健全,等等。壹級貨代壹般註冊資本500萬。有兩家分店,要花600萬。諸如此類。分公司和企業法人的壹個區別是,分公司是從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而不是企業法人。妳可以看看。

問題8:分支機構未辦理稅務登記證,未納稅,需要註銷分支機構。怎麽處理?辦理稅務登記證的,在註銷分支機構之前,必須先註銷國稅和地稅,然後才能註銷業務。

如果已經在總公司繳納了稅款,可以憑完稅證明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稅務所註銷。如果沒有繳稅,必須先繳清稅款才能取消。

問題9:設立辦事處或營業部需要工商稅務登記嗎?壹樓不壹定對!

該辦事處在工商登記中的註冊已被取消。不從事經營活動的,不需要登記。

從事經營活動的,必須登記分支機構。

分公司註冊需要辦理的手續:

開業所需材料:

1.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總公司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上海分公司名稱

4.總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

5.總公司公章

6.總行驗資報告

7.總行董事會決議

打開流程:

查名字-帶總公司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復印件)開驗資賬戶-驗資(總公司匯出3萬元作為驗資流動資金)-送工商辦理執照-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結案。

問題10:異地非獨立分支機構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證嗎?《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各類企業、企業在外地和場所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分支機構,是指納稅人的總機構在其註冊經營場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單獨核算損益的機構。

二、分支機構,由總機構持稅務登記表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到主管稅務局,領取並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於企業分支機構),申請辦理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的稅務登記。經主管總機構的地方稅務分局審核後,發給註冊稅務登記證。

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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