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人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享受低保的證明和最新低保金領取記錄證明。
3.申請人為殘疾畢業生的,提交第二代《殘疾人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尚未辦理《殘疾人證》或證件遺失的申請人,需及時到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殘疾人聯合會辦理相關手續。
4.申請人享受助學貸款的,須提交助學貸款合同,由所在高校負責審核。助學貸款合同可以是壹年壹簽的,也可以是壹簽到畢業的,合同必須為涵蓋2018-2019學年且簽章齊全的原件或復印件。
5.符合以上其中壹項條件的申請人須統壹填寫《新疆普通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並提交上述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證明均須為原件,復印件均需齊全、完整和清晰。
(二)學校審核公示。由各學院負責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次審核,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需在系統內通過院系審核,並在學院進行公示(不低於3天),公示期滿之後將畢業生的申請材料、《石河子大學2019屆本專科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明細表》(見附件2)和公示材料於2019年1月8日前報送就業辦公室。就業辦公室復審無誤後,對符合補貼條件的畢業生在系統內通過學校審核,並在學校就業網站上進行公示。
(三)終審及資金發放。學校將對公示無異議的畢業生名單及申請材料報送人社部門終審,人社部門將會同當地民政、殘聯等部門聯合開展審核。財政部門對終審求職創業補貼材料無異議的劃撥經費,經由學校轉賬給畢業生本人。
四、有關要求
(壹)明確職責。發放求職創業補貼工作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各學院要明確職責,做好申報學生的審核認定工作,指導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通過系統進行申請並及時審核,並將相關申請材料和附件完整無誤的上報就業辦公室。
(二)廣泛宣傳。各學院要采取多種方式宣傳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對象範圍、申領程序、發放目的和意義,增加政策透明度,切實讓畢業生充分體會到黨和政府的關心,引導全社會關註關愛家庭困難和殘疾畢業生就業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