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會幫扶救助的宗旨
工會困難職工幫扶是對因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采取精準幫扶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幫助困難職工解困脫困。
二、工會的幫扶對象
1、深度困難職工家庭;
2、相對困難職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職工家庭;
三、困難職工幫扶救助的範圍
1、生活救助項目;2、醫療救助項目;3、助學救助項目;
四、困難職工救助標準
1、深度困難職工。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並且家庭收入扣減剛性支出後低於低保標準(2023年低保標準947元)。
2、相對困難職工。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並且家庭收入扣減剛性支出後低於低保標準2倍。
3、意外致困職工。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突發事件、意外傷害、患重大疾病,在獲得各類賠償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後,生活仍暫時有困難的意外致困職工。
五、如何申請困難救助?
1、在職職工向所在單位工會提交書面申請;
2、困難職工所在單位工會對本單位困難職工提出的申請承擔走訪調查和核實責任,符合條件的可以上報縣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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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工會法》
第六條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
工會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工會必須密切聯系職工,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