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聯絡員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以下程序到原備案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修改。
工商聯絡員備案所需提交材料:
1、企業提交材料
1.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及其《聯絡員信息》;
2.1、營業執照復印件(新設立登記的除外)。
2、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提交材料
2.1、聯絡員備案申請書;
2.2、營業執照復印件(新設立登記的除外)。
備案辦理機構
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辦理設立、變更、備案、遷移登記,換領新營業執照等業務時,同時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註冊登記機構申請聯絡員備案。
不辦理其他登記業務,只辦理聯絡員備案業務的企業,具體經辦機構咨詢本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後辦理。
個體工商戶聯絡員備案在設立登記的工商、市場監管所辦理。
以上表格可在工商局門戶網站下載。
擴展資料:
聯絡員職責?
1、負責本企業與企業登記機關的聯系溝通;
2、以本人個人信息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本企業年報及其他相關信息;
3、聯絡員應了解企業登記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信息公示有關規定,熟悉操作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資料來源?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開展工商聯絡員備案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