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示有異議的,可通過以下步驟解決:
1,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提交到公示部門;
2.需要實名提出異議,不能匿名。寫具體真實的情況;
3.公示部門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
公示不同於“通知”和“公告”。但現在很多人往往把它當成“通知”或“公告”,甚至認為“公示”是兩者的結合。顯然,這是不正確的。現代應用寫作學者普遍認為,宣傳已逐漸成為壹種新的體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指定機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機構的具體職能是:
(壹)辦理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
(二)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組織編制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四)組織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五)本行政機關規定的其他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