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查詢途徑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是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主管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該平臺整合了各地區、各行業的企業信用信息,提供了壹站式的查詢服務。此外,各地也設立了地方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用戶可以根據所在地區選擇相應的平臺進行查詢。
在查詢時,用戶只需輸入公司的全稱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等關鍵信息,系統即可展示出該公司的基本註冊信息,包括備案英文名、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等。
二、查詢註意事項
在查詢公司備案英文名時,用戶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1.確保輸入的公司名稱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準確無誤,以免查詢結果出現偏差。
2.如果查詢結果中未顯示備案英文名,可能是由於該公司尚未備案或備案信息未及時更新。此時,用戶可以嘗試聯系該公司或相關政府部門進行核實。
3.對於涉及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的信息,用戶應註意保護,避免不當泄露。
綜上所述:
公司備案英文名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地方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進行查詢。用戶需確保輸入信息準確,並註意保護涉及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的信息。如查詢結果未顯示備案英文名,可嘗試聯系公司或相關政府部門核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八條:
企業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內容、即時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信息。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五十八條:
公司應當根據公司登記機關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當包括公司登記事項、備案事項、分支機構登記事項、股東繳納出資情況、資產狀況、經營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