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履行的註銷程序
01成立清算組
公司被吊銷後應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實踐中部分公司出現不能準時成立清算組,這種情況下,會產生相應的滯納金,公司應先繳清滯納金之後,進行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中介機構組成。
02註銷公告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實踐中工商部門會告知符合登報公告的報紙。登報四十五日之後才可辦理註銷手續。
03
辦理稅務註銷
公司被吊銷之後應在十五日內,辦理稅務註銷程序:1、註銷稅控設備;2、窗口手工申報註銷當月/季度增值稅;3、社保註銷;4、申請註銷。申請註銷時應攜帶註銷稅控設備清單原件、工商部門出具的吊銷營業執照行政處罰決定書、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若公司未辦理"三證合壹",還應攜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或地稅收繳資料清單)、公章、公司出具的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清稅申報表(攜帶公章現場領取)、實名辦稅人員身份證原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簡易註銷登記:1、未辦理過涉稅事宜;2、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04?銀行賬戶註銷
攜帶稅務註銷回執單、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銀行開戶許可證、印鑒卡前往公司賬戶所在的銀行辦理銀行賬戶註銷。
05公司公章註銷
攜帶、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在公安部門備案的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前往印章登記的公安機關註銷公章。
06工商註銷
在登報公告期滿後,可辦理工商註銷程序。攜帶刊登公告的報紙、清算報告、稅務註銷回執單、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填寫註銷申請單,在工商部門審核通過之後,出具準予註銷通知單,完成工商註銷。
從過往案例經驗來看,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如何辦理註銷登記不同地區具體執行的政策上可能存在細節上的差異。因此,建議企業及時與當地有關部門進行溝通,確保註銷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