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因為地址異常導致嚴重失信可先變更地址,然後變更成功後拉出異常,但是嚴重失信是會再信用網上還有市場監督局掛滿五年才會消失;
(2)如果是因為年報沒做,就需要補年報,壹般罰款是五千到壹萬元以上不等,這時候可以選擇把企業註銷掉,註銷的話就不需要繳納罰款。
以下情況會導致企業嚴重違法失信:
1、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
2、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變更或者註銷登記,被撤銷登記的;
3、組織策劃的,或者因為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4、因直銷違法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5、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1)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2)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3)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4)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5)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