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0-12-17 09:37來源:市人社局 閱讀:12149 次字體:[ 大 ] [ 中 ] [ 小 ]
各縣區、開發園區人社局、醫保局(相關工作部門),各有關部門,各參保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五部門《關於公布2020年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和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20〕171號)要求,現將2020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繳費基數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關於企業(單位)及職工
2020繳費年度單位月繳費工資基數為職工個人2020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職工個人2020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以職工本人2019年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確定;上限為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5455.24元的300%即16365.72元,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即3017.01元。
二、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及在編職工
2020繳費年度單位月繳費工資基數為在編職工個人2020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在編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按《貫徹<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若幹政策規定》(皖人社發〔2016〕30號)和《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教護齡津貼和特級教師津貼有關問題的批復》(皖人社秘〔2020〕159號)規定執行。上述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5455.24元的300%即16365.72元,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即3017.01元。
三、關於退養、協保人員
1.養老保險。財政繳費及已改制企業的退養人員工資基數按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即3273.14元申報;財政繳費及已改制企業的協保人員工資基數按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即5455.24元申報。
2.醫療保險。財政繳費的退養、協保人員繳費工資基數按其養老保險基數標準調整。已改制企業的退養、協保人員繳費工資基數暫維持上年度實際繳費基數不變。
3.失業保險。財政繳費的退養人員繳費工資基數按其養老保險基數標準調整。已改制企業的退養人員繳費工資基數暫維持上年度實際繳費基數不變。
四、關於靈活就業人員
1.養老保險。我市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設10個繳費檔次,分別為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即3273.14元、70%即3818.67元、80%即4364.19元、90%即4909.72元、100%即5455.24元、110%即6000.76元、125%即6819.05元、200%即10910.48元、300%即16365.72元, 也可選擇2019年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即3017.01元申報,養老保險繳費率為20%。
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我省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
2.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與養老保險保持壹致,費率為10%或7%(費率為10%的配置個人賬戶資金,費率為7%的不配置個人賬戶資金)。
五、辦理程序
1.現場申報流程。各參保單位接到本通知後,請在市人社局官網(網址:/)下載《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承諾書》後按要求填寫、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並攜帶存儲工具(U盤或移動硬盤等)到所屬社保征繳經辦機構(區屬企業應至所屬區社保征繳經辦機構,下同)拷貝本單位《參保職工繳費基數花名冊》,錄入新的繳費基數並打印,交由每個參保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後加蓋單位公章,上述程序完成後,將①《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承諾書》,②《參保職工繳費基數花名冊》電子及紙質材料,③本單位2019年度統計年報,④2019年12月份會計憑證(含職工工資表),於2021年1月15日前報單位所屬社保征繳經辦機構辦理審核、調整手續。在單位調整繳費基數後,如果發生人員增減變動,請於2021年1月20日前向單位所屬社保征繳經辦機構報送增減人員花名冊,以便按時完成社會保險費月結算,同時按新的繳費工資基數統壹征繳社會保險費。
2.網上申報流程。各參保單位登錄馬鞍山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大廳(http://220.178.252.189:7020/maswsbs)辦理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進入馬鞍山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大廳,逐步點擊我要辦理、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申報、批量申報下載模板後,參保單位錄入2020年度繳費基數,再點擊瀏覽、導入excel表格,成功後保存即可。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登錄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進入機關保網上申報,點擊單位繳費申報下載工資模板,按照公務員、機關工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別填報、導入繳費工資進行調整。
參保單位網上申報調整2020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申報調整的紙質材料經本人簽字確認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由參保單位留存。
3.審核要求。參保職工工資總額構成按國家統計口徑確定,包括工資、獎金、津補貼等各項收入。各參保繳費單位必須如實申報職工繳費基數和參保職工人數,不得少報、瞞報、漏報。
各險種的電子表格結構不得修改,《參保職工繳費基數花名冊》須每個參保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同時其電子版本和紙質版本須保持壹致。同壹單位各險種在職職工參保人數和繳費基數必須保持壹致(政策原因造成覆蓋範圍和標準不同的除外)。
4.時間安排。根據《關於進壹步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2019〕70號)相關規定,社會保險結算年度由業務年度調整為自然年度,即由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調整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失業、醫療、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繳費基數調整工作截至時間為2021年1月20日,各單位須按照2020年度社會保險統壹申報時間進行申報,逾期將根據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