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
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寫業務表單並提交電子材料,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登記機關對網上填報的申請文件、材料進行初審。
受理。
申請文件、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通過初審,告知申請人到窗口或通過郵政快遞提交紙質文件及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通知書》;
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並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審查。
登記機關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決定。
準予許可的,出具《核準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即可核發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明,由申請人現場領取。不準予許可的,出具《登記駁回通知書》,並說明不準予登記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擴展資料:
公司註冊地址變更所需的材料
壹、公司蓋章且法人簽名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變更前後的公司註冊地址、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號碼、企業電子信箱地址。
二、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效復印件。
三、變更前經工商局加蓋其檔案查詢章的公司章程。
四、變更後經工商局加蓋其檔案查詢章的公司章程。
五、經營許可證有效復印件(含正文頁、正文附頁、特別規定事項和年檢情況記錄表等附件)。
六、發證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