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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開庭公告有什麽影響

開庭公告就是正常的通告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對公司有什麽影響這個要看具體是什麽官司了。會有對應的記錄存在。.

開庭公告是指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時候,公開審理的,需要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民事案件不公開審理的情況: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不管是否公開審理,判決都需要公開: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壹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七條 庭前準備

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第壹百三十八條 法庭調查順序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壹)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鑒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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