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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怎麽填寫?

問題壹:公司章程怎麽寫 公司章程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面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等___方(人)***同出資,設立___有限責任公司,並制定本章程。

第壹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壹條 公司名稱: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 住所:___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經營範圍:(略)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___萬元人民幣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持有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出費方式、出資額)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壹)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或監事會成員;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五)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八)其他權利。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壹)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壹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壹)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

問題二:公司章程怎麽寫? 1,多人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參考文本之二:設執行董事、監事的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僅供參考)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 等 方***同出資(法定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如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 。

第四條 住所: 。

(註: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明確表述所在省、市、市(區、縣)、鄉鎮(村)及街道門牌號碼。)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註:公司的經營範圍用語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根據公司從事經營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填寫。)

第六條 公司改變經營範圍,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四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七條 公司註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公司註冊資本發生變化,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第九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第十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如下: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住所 身份證(或證件)號碼

股東1 XXX XXXXXXX

股東2 XXX XXXXXXX

股東3 XXX XXXXXXX

XXX

第十壹條 股東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姓名或名稱

認繳情況

認繳出資額

出資方式

出資時間

股東1

股東2

股東3

XXX

合計

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後,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十三條 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第六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

問題三:壹個人的公司,怎麽編寫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應該戶由當地工商局編寫的,如果是壹個人的話就屬於個人獨資,如果增加股東的話就需要變更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了!

問題四:公司章程應該要如何書寫,該註意哪些東西 w w有限公司章程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範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依據法律、法規和本章程,在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條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務是通過合理有效地利用股東投入到公司的資產,使其人民代表大會創造出最佳經濟效益,目的是發展經濟,為國家提供稅利,為股東奉獻投資效益。 第四條 公司依法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五條 公司名稱:w w有限公司 第六條 公司住所:貴陽市w w 路w w號 ; 第七條 公司經營場所:貴陽市w w 路w w號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ww。 第九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以登記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核準為準。 第十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法規規定必需報經審批和須領取經營許可證的,已經批準,並領取了經營許可證。 第四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十壹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w w 萬元; 第十二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全部由股東投資; 第十三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中:貨幣w w 萬元,占註冊資本總額的w w %。 第五章 股東姓名或名稱 第十四條 公司由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ww 公司 ww 單位 第十五條 公司的股東人數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公司股東均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壹) 分配紅利; (二)股東大會的表決權; (三)優先購買其實股東轉讓的出資; (四)依法及依照公司章程規定轉讓其出資額; (五)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帳目,監督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並提出建議或質詢; (六)被推選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時,對余財產的分享; (八)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享有的其它權利; 第十七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壹) 遵守本章程,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二)依其所認購出資額和出資方式按期繳納股金; (三)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公司設置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壹) 股東的名稱(姓名 )、住所、出資方式、出資數額; (二)登記為股東的日期; (三)其他有關事項。 第七章 股東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九條 公司股東出資方式和出資額如下: 姓名 出資方式 出資額 簽名 w w公司 貨幣 w w萬元 w w單位 貨幣 w w萬元 第二十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註冊後,股東不得抽出投資 第二十壹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註冊資本: (壹)股東增加投資;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註冊資本。 第二十二條 公司減少註冊資只能是經營虧損。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只能是經營虧損。公司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公司法》規定的最低限額。 第二十三條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三十日內或自第壹次公告之日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八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出資。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法人)轉讓其出資時,須經半數以上的股東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股東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 第二十五條 股東依法轉......>>

問題五:最新公司章程在註冊資金方面怎麽寫 前面按出資比例和出資總數目寫好:

1.公司股東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為人民幣1000 萬元,股東認繳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姓名或名稱:*******

認繳出資額:人民幣*****萬元

出資比例:****** %

出資方式:貨幣

有幾個股東就寫幾個,按照實際情況寫好。

2.經全體股東壹致約定,股東認繳出資額 分期繳付:首期繳納人民幣0萬元,20**年**月**日前全部繳付到位。

問題六:公司章程如何寫?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憲法性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具有約束力。然而很多創業者在設立公司時多委托公司登記代理機構代辦設立手續,而登記代理機構的工作目標就是盡快完成公司的設立登記,不可能也沒有能力就公司章程的制定對創業者進行必要的指導,因而他們通常使用工商局提供的示範文本,而示範文本通常只是羅列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並無針對性的規定,以至創業者產生糾紛時無章可循。也有很多創業者在創業之初滿腔熱情,創業夥伴之間非常團結,認為所有問題均能通過協商解決,因而不註意章程的制定,隨著時間的推移,無論是公司獲得長足的發展還是陷入了困頓,創業者的心態必然發生變化,壹定會在某些問題上存在分歧,此時才會發現公司章程並沒有就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也沒有規定解決糾紛的機制,糾紛因此無法解決。懸而未決的糾紛又必然成為公司正常運作的有形無形的障礙。因此,在公司創立之初,制定壹份適用性強的章程非常重要。 新公司法不僅僅在制度創新方面大大促進創業,而且賦予創業者較大的自由度,在許多方面允許創業者通過章程自由約定,因此,制定壹份針對公司實際的章程就顯得更加重要。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名稱應當在設立之前向當地工商部門查名並進行預先核準登記,該名稱可以保留六個月。住所登記需要提供房地產權證或者房屋租賃合同。 (二)公司經營範圍。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公司經營範圍用語需經工商部門審核,並經工商登記確認。 (三)公司註冊資本。註冊資本應當不低於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除此之外,還應當詳細規定股東的權利,包括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以及知情權等權利。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應當包括股東各自的出資額及所占比例、分批出資的安排以及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評估作價的方式、方法,約定出資方式時應當註意可以作價出資與不能作價出資的種類。另外還可以約定利潤分配的辦法和股東分取紅利的方法、認繳新增出資的方法、股權轉讓的規定以及自然人股東死亡後股權的處理等等。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應當規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經理的職權(特別是對於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以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借款的數額、合同的數額、支出的數額等應當明確批準權限);詳細規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會議召集召開程序、表決方式以及僵局處理辦法;規定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規定監事會中股東代表和公司職工代表的比例;等等。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壹般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董事長,但公司法允許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通常可以包括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勞動用工制度以及解散、清算辦法等等。

問題七:公司章程怎麽寫 1,多人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參考文本之二:設執行董事、監事的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僅供參考)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 等 方***同出資(法定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如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 。

第四條 住所: 。

(註: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明確表述所在省、市、市(區、縣)、鄉鎮(村)及街道門牌號碼。)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註:公司的經營範圍用語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根據公司從事經營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填寫。)

第六條 公司改變經營範圍,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四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七條 公司註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公司註冊資本發生變化,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第九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第十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如下: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住所 身份證(或證件)號碼

股東1 XXX XXXXXXX

股東2 XXX XXXXXXX

股東3 XXX XXXXXXX

XXX

第十壹條 股東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姓名或名稱

認繳情況

認繳出資額

出資方式

出資時間

股東1

股東2

股東3

XXX

合計

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後,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十三條 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第六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

問題八:最新公司章程出資時間怎麽填寫 出資時間是自己認繳到位的時間,可以填2024年4.3 意思就是妳10年之後到位,填明天 就是妳明天到位,現在新公司法不是不需要驗資,是自主約定期限到位資金,可以8年,可以10年,可以20年,比如10年後需要到位資本金了,開立驗資戶到位資金,出驗資報告,然後根據驗資報告的驗資號以及事務所登記在全國信用系統備案,然後拿新章程到工商局備案,工商局不再收驗資報告,我估計妳是誤解了新公司法

問題九:怎麽寫公司章程 1、絕對記載事項。是指法律規定公司章程中必須記載的事項。如果缺少其中任何壹項或任何壹項記載不合法,將導致整個章程無效。

2、相對記載事項。公司章程的相對記載事項,是指法律列舉規定了某些事項,但這些事項是否記入公司章程,全由章程制定者決定。相對記載事項,非經載明於章程,不生效力。

3、任意記載事項。公司章程的任意記載事項,是指法律並無明文規定,但公司章程制定者認為需要協商記入公司章程,以便使公司能更好運轉,且不違反強行法之規定和公序良俗之原則的事項。

我國公司法關於公司章程沒有上述分類,公司章程事壹般應記載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宗旨和經營範圍;

(3)公司設立方式;

(4)公司註冊資本,包括公司股份總數和每股金額;

(5)公司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出資方式和出資額以及轉讓出資的條件,或者發起人的姓名或名稱、認購的股份數;

(6)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7)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職權、任期和議事規則,或者公司機構的產生辦法;

(8)公司法定代表人;

(9)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10)公司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12)股東或股東大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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