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集團〕是金融資本集團的簡稱。指由極少數金融寡頭控制的龐大銀行和龐大企業聯合起來形成的壟斷集團。他們通常由壹個或幾個家庭組成。
壹個財團通常包括幾家大銀行、保險公司和大量的工礦企業、商業企業和運輸企業。各種財團活躍在許多經濟部門,同時,它們還延伸到上層建築部門,如文化、教育、科學、衛生、出版和政府機構。他們不僅利用自己的資本,而且主要利用自己控制的他人大量資本獲取高額壟斷利潤。
列寧指出:“既然壟斷已經形成並操縱著數十億資本,它就必然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列寧選集》第2卷第779頁)在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都存在著壹些大財團,它們在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起著支配作用。因此,這些財團的活動體現了金融寡頭的整體統治,它們往往超越了壹個國家的範圍,將權力延伸到世界的很多地方。
▲美國
美國是典型的壟斷資本主義高度發達的國家。早在19年末和20世紀初,美國東部就形成了第壹個財團。
他們通常由壹個或幾個家族集結而成,以紐約華爾街為中心,牢牢掌握著美國金融的控制權。因此,東方財團在美國經濟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其中,摩根財團(從金融業起步)和洛克菲勒財團(從石油業起步)最強。
自20世紀20年代以來,沒有明顯家族特征的地方財團迅速形成,如中西部財團(主要包括克裏夫蘭財團和芝加哥財團)、西部財團(主要包括美國銀行財團)和南部財團(主要是得克薩斯財團)。
▲日本
由於日本資本主義形成和發展的歷史條件不同,二戰前日本金融寡頭的統治具有財閥統治的特征。它們是以家族為中心的三井、三菱、住友和安田“四大財閥”。戰後,在原有財閥解體的基礎上,在美國壟斷資本的支持下,經過重組得到恢復和發展。目前占據最高壟斷地位的六大財團是三菱、住友、三井、富士、三和、大正。
二戰前,美國經濟基本被摩根、庫恩-勒布、洛克菲勒、芝加哥、梅隆、杜邦、波士頓、克利夫蘭等八大財團控制。
戰後,特別是50年代中期以後,美國財團的實力進壹步增強,財團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據估算,1974年,美國前十大財團(原八大財團中的庫恩-勒布財團被擠出前十,新興的第壹花旗銀行財團、美國銀行財團和德克薩斯財團被列為前十)控制的總資產約占美國所有公司總資產的30%,其中洛克菲勒財團是增長最快的財團,其次是摩根財團。戰後,新興的第壹花旗銀行財團和美國銀行財團是從國民經濟的軍事化和軍事工業的畸形發展起步的。它們在火箭、飛機、導彈、航空航天等尖端產業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
這些特點是:①聯合體的實力和穩定性增強,行業色彩日益淡薄。壹方面,財團控制的資本巨大;另壹方面,財團控制的部門與日俱增,涵蓋重工業、輕工業、傳統產業、新興產業、生產部門和流通部門。(2)財團對國家的控制和利用得到了增強。各大財團的大亨們親自擔任國家元首和政府部門的重要職務,並組織各種非政府組織向政府施加影響和壓力,控制國家機器。(3)財團家族色彩褪去。財團之間的相互滲透和整合,使得壹些財團在戰前由單壹家族控制轉變為多家族控制。很多財團雖然保留了原有的姓氏,但實際上是由幾個甚至更多的家族主導,資本進壹步社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