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調資辦法
(壹)崗位工資
各單位以20xx年1月份工資表中員工崗位工資標準為基礎,按照以下辦法進行調整:
1.合同制在冊員工崗位工資由現行標準五檔B統壹調整為八檔B標準。(詳見附表1)
2.勞務派遣工
崗位工資:第壹學歷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按照本人工作崗位全部套入到1檔A標準;中專、高中或等同於高中文化程度全部套入到1檔B標準;專科學歷全部套入到2檔A標準;本科以上學歷全部套入2檔B標準。崗位歸集表和勞務派遣人員崗位工資表詳見附件2)。
技能工資:作為保留項目,繼續執行原標準,270元/月。
工齡工資:在原5元/年基礎的標準上調整到12元/年(按虛工齡計算)。
職務津貼:區隊長(工段級):40元/月;
副區隊長(副工段級):20元/月;
班長:10元/月。
技術津貼:按原標準執行。
3.聘用工按調整後的崗位工資標準表確定新的崗位工資標準;
(二)績效工資構成:獎金+各類單項獎+各類會戰獎
1.月獎:按原文件標準執行;
2.各類單項獎:按公司發文執行;
3.各類會戰獎:按公司和采油廠文件執行;
三、工資套改步驟
(壹)崗位歸集
各單位務必於4月20前按照新的崗位歸集表對本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崗位進行歸集;
(二)工資套改
按照附件中要求,對全廠各崗位勞務派遣人員崗位工資全部對應到相應的標準,並填寫上報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套改審批表和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套改花名冊。
(三)套改補發
對於工資套改後崗位工資高於目前執行標準的,按照差額對20xx年1-2月份工資進行補發。低於套改後標準的,從20xx年3月份起執行新的勞務派遣工工資標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勞動部門:
大律師網 相關律師根據國務院《關於調整糧油統銷價格的決定》(國發〔1991〕18號)確定的今年糧油價格調整後,將“企業單位職工各等級標準工資均提高六元”的原則,現將調整後的企業工資標準印發妳們,並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調整後的《國營大中型企業工人工資標準表》和《國營大中型企業幹部工資標準表》從
壹九九壹年五月壹日起執行。原勞動人事部勞人薪(1985)31號文制定的國營大中型企業工人和幹部工資標準表及勞薪字(1990)11號文印發的“國營
大中型企業幹部工資標準表(十級以上設副級)”同時停止執行。
二、新的國營大中型企業工人和幹部工資標準是在原勞人薪
(1985)31號文制定的國營大中型企業工人和幹部工資標準及勞薪字(1990)11號文對十級以上各級加設副級的標準基礎上,每個等級增加六元工資額
制定的。企業實行新的工資標準的辦法仍按勞人薪(1985)31號文和勞薪字(1990)11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實行新調
整的工資標準後,企業新參加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間的臨時工資待遇調整為:大學本科畢業生七十二元(六類工資區,下同);大專畢業生六十七元;中專畢
業生五十八元;取得雙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和未取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畢業生八十四元。上述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其所在單位可根據本人的實際工作能力和
表現,合理確定其定級工資,壹般應在不高於本人見習期臨時工資壹級內掌握。
已取得博士、碩士學位的研究生畢業生,分配到企業工作後,如壹時難以明確職務,其臨時工資調整為:博士生壹百零三元;碩士生九十六元。待他們明確職務後再按其所任職務正式確定工資。
其他有關涉及職工工資日常支付的問題,如職工病事假工資、計件工資單價計算等,仍按現行有關規定的辦法執行。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有關部門,可按照本通知精神,調整國營小型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工資標準,並報勞動部備案。紡織企業崗位工資標準、民航
企業空勤人員工資標準、交通航運企業船員工資標準,按國發〔1991〕18號文確定的原則相應進行調整,分別由紡織部、民航局、交通部制定標準的調整方
案,報勞動部批準後執行。
五、實行新的企業工資標準,是配合價格調整、進壹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各企業要正確處理調整工資標準與搞活企業內部分配的關系。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企業,可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將這次增加標準工資的資金用於進壹步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