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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裏可以找到觸發會計電算化工作標準的通知?為什麽在財經網上找不到?有沒有朋友知道,

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電算化代碼的通知

1996 6月10蔡慧字[1996]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局,解放軍總後勤部:

大力推進會計電算化是當前會計工作的壹項重要任務。為指導和規範基層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促進會計電算化事業的健康發展,我部制定了《會計電算化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現印發給妳們。請指導本地區和本部門所屬單位按規範要求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

壹、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規範》的實施,大力普及會計電算化,分階段、分批指導所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工作。特別要在國務院選定的千家企業中做好會計電算化的普及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在千家企業普及會計電算化的計劃。由於國家經貿委正在調整上千家企業的名單,名單確定後,我部將作進壹步安排。

二、組織好《準則》的宣傳工作,使廣大會計人員了解《準則》的基本內容。特別是要因地制宜地組織基層單位領導、總會計師和財會部門負責人進行規範培訓,使他們了解會計電算化的流程和要求,從而更好地領導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工作。這種培訓可以與會計電算化的初級培訓相結合。

三、實施《標準》是推進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壹項重要工作,開展會計電算化的單位,要對照《標準》的要求,規範會計基礎工作和電算化工作;尚未開展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參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中的相關內容,規範會計基礎工作,為會計電算化打好基礎。

第四,取代手工記賬是會計電算化的階段性目標。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制定替代手工記賬的管理辦法,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附件: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

會計電算化工作標準

第壹章總則

1.為指導和規範基層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促進會計電算化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制定本規範。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可根據本規範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實施會計電算化的具體方案,做好會計電算化工作。各級財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規範,指導基層單位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

二、會計電算化是會計工作的發展方向,各級領導要重視這項工作。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和縣級以上國家機關應積極創造條件,盡快實現會計電算化;其他單位也應逐步創造條件,適時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

三、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是促進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和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各單位要把會計電算化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會計工作質量的壹項重要工作來抓。

四、會計電算化是壹項系統工程,涉及單位內部的方方面面,各單位負責人或總會計師要親自組織領導會計電算化工作,主持制定本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計劃,協調本單位各部門做好會計電算化工作。

各單位財務會計部門是會計電算化的主要承擔者。財務會計部在各部門的配合下,負責組織實施會計電算化,並負責提出實現本單位會計電算化的具體方案。

五、各單位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要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完善。比如可以先實現賬務處理、報表編制、應收應付會計、工資核算等的電算化。,進而實現固定資產會計、存貨會計、成本會計、銷售會計等的電算化。,進而進壹步實現財務分析和財務管理的電算化;技術上可以先用單機運行,再逐步實現網絡化。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可以先實現工作量大、重復勞動、見效快的項目的計算機化,然後逐步向其他項目發展。

六、各單位應積極支持和組織本單位會計人員分階段進行會計電算化知識培訓,逐步使大多數會計人員掌握會計軟件的基本操作技能;有條件的單位啟用部分會計人員負責會計軟件的維護,培養部分會計人員逐步掌握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分析和設計。對積極學習電算化業務,技術水平高的會計人員,應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七、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集團企業,應加強對集團內各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的統籌規劃,在實現各單位會計電算化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報表匯總或合並報表編制的電算化,並逐步向集團網絡化方向發展。

八、會計電算化工作應講求效率原則,處理好及時采用新技術和新設備與節約的關系,既不能盲目追求采用最新技術和先進設備,也不能忽視技術的發展趨勢,導致設備迅速過時。對於壹些投資較大的會計電算化項目,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和指導。

九、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層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的指導,積極提出有關會計電算化硬件、軟件選擇和內部管理制度建立的建議,幫助基層單位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使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進行。

十、會計電算化已取得壹定成效的單位,要研究並逐步開展其他管理電算化或與其他管理信息系統聯網,逐步建立以會計電算化為核心的單位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使單位內部信息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會計電算化在單位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章配備電子計算機和會計軟件

首先,電子計算機和會計軟件是實現會計電算化的重要物質基礎。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目標投入壹定的財力,保證會計電算化的正常工作。

二是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和財務狀況,選擇與本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計劃相適應的計算機型號、機型、系統軟件和相關配套設備。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業和大型企業集團在選擇計算機型號、型號、系統軟件和相關配套設備時,應盡量做到統壹,為聯網打下良好的基礎。

有壹定硬件基礎和技術實力的單位,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計算機設備,建立計算機網絡,從而享受信息資源,實時處理會計數據。客戶機/服務器系統具有可擴展性強、性價比高、應用軟件開發周期短的特點,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可以逐步建立客戶機/服務器網絡結構;終端/主機結構的單元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與客戶機/服務器結構相結合。

三是由於財務會計部門處理的數據量大,數據結構復雜,處理方法嚴格,安全性要求高,用於電算化會計的電子計算機設備應由財務會計部門管理,對於硬件設備較多的單位,財務會計部門可單獨設立機房。

四、配備會計軟件是會計電算化的基礎工作,會計軟件的選擇對會計電算化的成敗起著關鍵作用。會計軟件的配備方式有三種:通用會計軟件、定點開發、通用與定點開發相結合的會計軟件。各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和自身技術實力選擇配備會計軟件的方式。

1.各單位在會計電算化初期應盡量選擇通用會計軟件。選擇通用會計軟件,在軟件開發或服務單位的協助下,具有投資少、見效快、易於應用的優點。

在選擇通用會計軟件時,應註意軟件的合法性、安全性、正確性、可擴展性和滿足審計要求,以及軟件服務的便捷性。軟件的功能應滿足本單位當前的實際需要,並考慮到未來工作發展的要求。

各單位應選擇財政部或經財政部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評估的商業會計軟件,也可選擇國務院主管部門在本行業推廣應用的會計軟件。

小型企業、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的會計業務相對簡單,應選擇投資較少的微機通用會計軟件作為主要任務。

2.會計軟件定點開發包括自行開發、外單位委托開發和聯合開發三種形式。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會計業務壹般都有其特殊的需要。在獲得壹定的會計電算化經驗後,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定點開發形式開發會計軟件,以滿足本單位的特殊需要。

3.會計電算化初期,選用通用會計軟件。會計電算化工作深化後,不能完全滿足自身特殊需要的單位,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時與通用會計軟件合作開發配套會計軟件,選擇通用會計軟件與定點開發會計軟件相結合的方式。

五、配備與計算機硬件配置相適應的會計軟件,可以逐步從微機單用戶會計軟件發展到網絡會計軟件、客戶機/服務器會計軟件。

六、配備的會計軟件應符合財政部《會計軟件基本功能規範》的要求,滿足單位的實際需要。

七、會計電算化成功的單位,應充分利用現有數據進行會計分析和預測,除了選擇通用的會計分析軟件,或定點開發的會計分析軟件外,還可以選擇通用的表格處理軟件來分析數據。

八、部分外商投資企業或其他需要選擇國外會計軟件的單位,可以選擇通過財政部評估的國外商業會計軟件。選擇未通過財政部評估並在國內試行的國外會計軟件時,應確認其符合我國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相關規章制度,具有中文界面和操作手冊,能夠按照我國統壹會計制度的要求打印輸出中文會計報表,符合我國會計人員的工作習慣,其發行單位具有售後服務能力。

第三章手工會計的替代

壹、用電子計算機代替手工記賬是指應用會計軟件輸入會計數據,經電子計算機處理,打印出會計賬簿和報表。取代手工記賬是電算化會計的目標之壹。

二、改為手工核算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配備適用的會計軟件和相應的計算機硬件設備;

2、配備相應的電算化會計人員;

3.建立了嚴格的內部管理制度。

三、有條件的單位應盡快用計算機代替手工記賬。地方單位在替代手工記賬前,應當按照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的規定,中央直屬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的規定,保持計算機與手工記賬並行三個月以上(壹般不超過六個月),計算機與手工記賬數據壹致,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取代手工記賬的過程是會計工作從手工會計向電算化會計的過渡階段。由於計算機和手工並行工作,會計人員的工作強度較大,各單位需要合理安排財務會計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在計算機與手工並行工作期間,可以用計算機打印的會計憑證代替手工會計憑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核裝訂,作為會計檔案保存,並可相應登記手工賬簿。如計算機與人工核對結果不壹致,應由專人查明原因,並書面報告本單位領導。

六、會計憑證的類別,可以采用壹種會計憑證或三種憑證的收、付、轉形式;在收付轉賬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經濟業務和會計軟件功能模塊的劃分進壹步細化,方便會計憑證的錄入和存儲。

七、計算機會計數據的打印和保存是會計單位取代手工會計的壹項重要工作,根據會計電算化的特點,各單位應註意以下問題:

1.書面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用電子計算機打印輸出的,應當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要求,並以中文或者中外文作為字跡清晰的會計檔案保存,保存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2、當前所有的會計憑證數據和明細分類賬數據都存儲在計算機中,總分類賬可以從這些數據中生成,所以可以用“總分類賬賬戶當前金額和余額對照表”來代替當前的總分類賬。

3.由於打印機條件的限制,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打印可以用計算機打印的活頁裝訂成冊,要求每天登記打印。如果每天業務少,不能全頁打印,十天就可以打印出來。壹般賬簿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按月、季、年打印;業務較少的賬簿可以整頁打印。

4.在憑證和賬簿清晰的情況下,計算機打印的憑證和賬簿中的表格線可以適當減少。

八、利用磁帶、磁盤、光盤、縮微膠卷等介質存儲會計賬簿和報表,作為會計檔案保存單位,應足以滿足以下要求:

1.使用磁帶、磁盤、光盤、縮微膠片等介質存儲會計資料,不得定期打印輸出會計賬簿,應當征得同級財政部門同意。

2.書面形式的會計賬簿和報表,保存期限與打印輸出相同。

3、會計憑證、總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賬戶日記賬仍需打印出來,但也要按照稅務、審計等有關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打印出相關賬簿和報表。

4、大中型企業應使用磁帶、光盤、縮微膠片等介質存儲。

數據,盡量少用軟盤存儲會計文件。

九、代替手工核算,各單位應做到當日業務,當日登記,期末及時結賬並打印出會計報表;要靈活運用計算機綜合分析數據,定期或不定期向單位領導匯報主要財務指標和分析結果。

第四章建立會計電算化內部管理體系。

壹、開展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崗位責任制、會計電算化運行管理制度、計算機軟硬件和數據管理制度、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等,以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建立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要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範圍,切實做到事事有人負責,人人有專項任務,工作有要求,工作有檢查。

會計電算化後的崗位可分為會計基礎崗位和會計電算化崗位。會計基礎崗位可以包括:會計主管、出納、會計崗位、審計、會計檔案管理等崗位。會計電算化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和維護計算機和會計軟件系統的崗位。

三、會計電算化崗位和職責壹般可分為以下幾種:

1.計算機主管:負責協調計算機和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以及會計電算化組織管理的相關經驗。電算化主管可以由會計兼任,使用中小型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會計軟件的單位應設立該崗位。

2.軟件操作:負責輸入會計憑證、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表,處理部分會計數據,要求會計軟件操作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水平;各單位應鼓勵會計基礎崗位的會計人員到軟件操作崗位工作。

3.審核記賬:負責審核會計資料(會計憑證、原始憑證等)。)輸入電腦,操作會計軟件記錄內部賬簿,確認打印的賬簿和報表;該崗位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水平,可由主管會計兼任。

4.電腦維護:負責保證電腦軟硬件的正常運行,管理電腦中的會計數據;該崗位要求計算機和會計知識,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采用大小電腦和電腦網絡記賬軟件?單位應設置此崗位,應由大中型企業的專職人員擔任。

5.計算機審計:負責監督計算機和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防止利用計算機進行欺詐;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水平,該崗位可由會計審計人員兼任;使用大小計算機和大型會計軟件的單位可以設置該崗位。

6、數據分析:負責計算機中會計數據的分析,要求計算機和會計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水平;使用大、小型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會計軟件的單位,可設置本崗位,由主管會計兼任。

四、實施會計電算化過程中,各單位可以根據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單位的工作需要,參照上述會計電算化崗位分工進行調整和設置必要的崗位。基礎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可以在保證會計資料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設置,各崗位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會計軟件由本單位人員開發的,也可設置軟件開發崗。小型企事業單位設置會計電算化崗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對前條給出的崗位予以適當合並。

五、建立會計電算化運行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1,明確規定計算機操作人員操作會計軟件的內容和權限,嚴格管理操作密碼,責成專人定期更改密碼,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操作會計軟件;

2、防止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未經審核就登記在機賬本上;

3、操作員在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的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4、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電腦操作記錄,記錄操作者、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操作障礙等。;

六、建立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1.保證機房設備的安全和計算機的正常運行是會計電算化的前提。要經常維護相關設備,保持機房和設備整潔,防止事故發生;

2.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非法修改和刪除數據和軟件;保留存儲在磁性介質中的數據的雙份副本;

3、修改正在使用的會計軟件,升級通用會計軟件和更換計算機硬件設備等。,必須有壹定的審批程序;在軟件修改、升級和硬件更換過程中,應確保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性和安全性,並由相關人員進行監督;

4.完善計算機軟硬件故障排查管理措施,確保會計數據的完整性;

5、完善預防和控制計算機病毒的必要措施。

七、建立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1、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資料、存儲在其他磁介質或光盤中的會計資料、計算機以書面形式打印的會計資料;會計資料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資料;

2.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壹項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管理會計檔案,由負責人負責;

3.電算化會計檔案的管理應做到防磁、防火、防潮、防塵,重要會計檔案應壹式兩份,分兩處存放;

4、使用磁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檢查,定期復制,防止因磁介質損壞而丟失會計檔案。

5.通用會計軟件、定點開發會計軟件、通用與定點開發會計軟件相結合的成套文件和會計軟件程序視同會計檔案,保存期為軟件停止使用或發生重大變更後五年。

第五章附則

本規範由財政部會計司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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