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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省黃岡黃州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壹、網報時間

 春季第壹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5月6日8:00—5月18日17:00(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已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等,其中持《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自5月12日起開始報名)。

 春季第二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6月17日8:00—6月22日17:00(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

 秋季認定網上報名時間:9月13日至9月24日;現場確認時間是10月11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點是黃州區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二、認定範圍和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在湖北省的中國公民及駐我省部隊現役軍人、現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之內或符合認定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專業畢業人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中***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於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定,在我省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並取得壹本教師資格證書。

 三、認定受理權限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認定權限的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黃州區教育局只受理認定範圍內的申請人申請。

 四、學歷標準

 申請認定小學、初中、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學歷按照《關於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學歷問題的說明》(鄂教資〔2012〕4號)有關規定標準執行,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按照《關於我省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學歷問題的通知》(鄂教資〔2015〕6號)有關規定標準執行。(註: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及以上;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及以上;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學歷要求為中專及以上,中專僅限湖北省教育廳批準的具有舉辦學前教育專業資格的學校。)

 五、普通話要求

 申請語文學科、小學全科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申請其他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六、體檢標準

 申請人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鄂教師〔2002〕3號)規定執行。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的規定執行。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省人民醫院為疑義問題終檢醫院。

 申請人務必在現場確認前到黃州區人民醫院或黃岡市中心醫院完成所有體檢項目的檢測,體檢結果必須有明確的體檢結論“合格”或“不合格”,並加蓋醫院公章。凡體檢不合格或項目未完檢者將不予受理。《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和《湖北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從本公告附件下載,A4紙張正反面打印,並粘貼相應規格登記照。

 七、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註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並在湖北省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

 (壹)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註冊的賬號登錄後,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並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 民族時可選具體壹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壹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於190KB,格式為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壹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於200KB,格式為JPG)。

 (4)中師、幼師等中職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於200KB,格式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並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二)報名

 在湖北省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並報名。

 申請人在網上申請時要仔細閱讀註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報申請人信息,在系統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照片上傳後,申請人需預覽上傳效果。

 按認定受理權限和範圍,符合黃州區認定的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黃岡市黃州區教育局”和現場確認點“黃州區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不符合黃州區認定範圍的人員不要隨意勾選。因信息填報有誤導致不被受理的,申請人責任自負。

 (三)簽署《個人書》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書》。下載的《個人書》用A4白紙打印。書將合成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請在“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和簽字日期後,掃描或拍照上傳。簽名後上傳的《個人書》,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務必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八、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後,按照黃州區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的認定公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於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通過電子信息比對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語言文字法》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的可不提交)。

 5.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6.考試合格證明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電子信息比對無需提交。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2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虛貼在體檢表右上角)。

 8.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或學歷證書原件(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9.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第壹次(5月6日-5月18日)網報人員:6月28日-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黃州區黃州大道102號黃州區政務服務中心西大廳5號教育局窗口進行現場確認。其中,黃岡師範學院2021屆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現場確認點設在本校,具體時間、地點以學校通知為準(不含6月17日-6月22日網報的學生)。

 第二次(6月17日-6月22日)網報人員:6月28日-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黃州區黃州大道102號黃州區政務服務中心西大廳5號教育局窗口進行現場確認。聯系電話:0713-8671800。

 九、其他事項

 申請人在體檢和現場確認時要積極配合當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覺履行個人防護義務,服從當地防控管理要求。

 申請人務必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申請人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壹經查實,依據相關法規,將會受到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處罰。被撤銷教師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申請人認定結果公示、查詢以及證書領取的時間和方式,黃州區教育局將分別於7月中下旬(春季)和11月中下旬(秋季)在黃州區人民政府網站告知。有關教師資格認定事宜,可電話咨詢0713-8671209。

 黃岡市黃州區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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