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機構名稱:指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全稱。醫療機構名稱應當由識別名稱和通用名稱依次組成。(參見衛生部令第35號《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條)。
2.所有權形式:填寫括號內選項的編號,只能填寫壹個。
3.所屬關系:在括號內填寫待選項目的編號,只能填寫壹項,所選項目根據設置單位確定。例:該醫療機構的編制單位為省級,因此其隸屬關系應填寫省級(2);醫療機構設置單位為地區屬的,其隸屬關系應填寫在地區屬(3);企事業單位下屬醫療機構據此確定,不能籠統歸入其他類別(9)。
4.主管單位名稱:即設置單位或系統中衛生部門的名稱。
5.服務對象:僅選擇壹項並填入括號內。
6.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醫療機構具有法人資格的,只填寫其法定代表人信息;醫療機構不能是法人的,應填寫具有法人資格的主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醫療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出生日期壹欄也要填日期,專業壹欄要填專業,不要填工作部門的專業名稱。
7.占地面積:按土地使用證面積填寫,無土地使用證按實際占用面積填寫。
8.資本總額:固定資本加流動資本,應與月結單中的資本占用金額壹致。
9.固定資金:月結單中的固定資產加上待處理固定資產的盤虧。
10.填寫診療科目申報表:申報表中的壹、二科室,目前根據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中批準的診療科目標註“√”或“×”。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中批準的診療科目僅為壹級科目的,二級科目按實際科目填寫。
三。填寫人員信息:
在每個空白處填寫相應項目的人數。各科人員數填寫完畢後,仔細核對,總數準確。
1.職工人數:按發放工資的職工(正式工、合同工)統計。包括醫院等衛生機構中的幼兒園、托兒所、制藥廠等附屬機構的職工。不包括臨時工、計劃外用工、退休人員;也不包括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服務性公司員工。主要在醫學院校附屬醫院工作的人員也計入職工總數。職工總數應為衛生技術人員、其他技術人員和行政後勤人員人數之和。
2.人員分類:醫療機構人員按現任職務分類(技術職稱與職務經考核晉升後應壹致,不壹致時以職務為準),不按專業分類。
3.在人員信息的第壹行,衛生技術人員的數量應為中醫醫師、西醫醫師、中醫人員、西醫人員、檢驗人員、護理人員、放射技術人員、口腔技術人員和其他衛生技術人員的總和。人員信息第壹行的其他技術人員數量應為工程技術人員和會計人員之和。行政後勤人員數量應為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之和。鄉村醫療機構需填寫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員人數。
4.具有醫療、教學或科研職稱的衛生技術人員還應填寫“研究人員”和“教學人員”的相應項目。但是,員工人數不計入員工總數。
5、“其他中醫”指尚未評定技術職稱的中醫。“其他初級衛生技術人員”包括防疫員、檢疫員、消毒員、理療師、營養師、婦幼保健員、助產士等初級衛生技術人員和中醫學徒。
6.“管理人員”是指除工程技術人員和設備科財務人員外,按職稱劃分為“管理人員”的醫療機構負責人(副院長、副書記)和各級職能部門(包括院辦公室、人保科、醫教科、護理科、總務科)的管理人員。
7.“其他人員”是指除“管理人員”以外的其他行政和後勤人員。
8.“康復治療師”是指從事運動療法、作業療法、言語療法、物理因子療法和傳統康復療法的人員。
四、填寫儀器設備:
“普通設備”應根據《醫療機構基本標準醫療設備標準》逐項填寫名稱和實際數量。
動詞 (verb的縮寫)填寫業務工作概況:
1.出院人數:指所有住院後出院的人數。
2.平均開放床位數:“實際開放床位總數”除以本年日歷天數(365天或366天)所得的商。
3.實際占用床位數:指每晚12點各醫院各科室實際占用床位數之和(即每晚12點住院人數)。包括實際占用的臨時床位。入院後當晚12點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患者,也應計為“實際總床位占用天數”,同時“出院患者總床位占用天數”也應計為1天,入院1人,出院1人。
4.實際開放床位總數:指本年度各科室每晚12點開放床位數之和,不考慮床位是否被患者占用。包括因某種原因暫時停止使用的床位(如消毒、小修等。),不包括因醫院病房擴建、大修或油漆而停止的床位。
5.出院病人占用天數:表示住院病人住院天數的總和。
6、床位周轉率計算公式:
出院病人數/平均開放床位數
7.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計算公式:
出院人員占用的床位數/出院人數
8.床位使用率(%)計算公式:
實際總占用床位天數/實際總開放床位天數
9.在國家撥款中:經常性撥款是指財政撥給醫院的差額補助;專項資金是指財政專項撥款。
10.業務收入:指醫院的總收入,包括醫療、藥品、試劑和其他收入。
11.業務補助和專項補助:指承辦單位在行業等部門舉辦的醫療機構中撥付的業務補助和專項補助資金。
12、集資:指醫療機構以各種名義集資。
13.貸款:指醫院從銀行或財政借入的資金。
14.其他收入來源包括專項資金中藥品的優惠價格收入。
15.檢驗費:包括檢驗收入、輻射收入、實驗室收入。
16,門診收入分類中各欄之和應等於決算報表中門診藥品收入之和,未單獨建立的收入計入其他欄。
17,住院收入分類中各欄之和應等於年終決算中住院收入加住院藥品收入之和。未單獨建立的收入計入其他欄目。
18、醫療費用:指新的醫療收費標準中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的收入。
19,基本工資:工資項目的工資。
20.獎金補貼:指各種獎金支出和業余醫療補貼。
21.購藥:指藥品費用。
22.設備購置費:在專用基金和專項撥款中列支的各種設備購置費。
23.耗材采購:指衛生材料、其他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支出。
24.維護:指在專用基金和專項撥款中收取的各種維護費。
25.其他:指補充工資-業余醫調委+職工福利費+公務費+原材料+業務費+租賃費+其他費用+院長基金支出+集體福利費支出。
26、平均每次門診醫療費用(元)計算公式:
上年門診醫療費用總額(元)/(上年門診總人次+急診總人次)
門診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藥費、手術費、檢查治療費和其他收入。
27、平均每出院人住院醫療費用(元)計算公式:
上年出院患者住院費用合計(元)/上年出院患者總數。
住院醫療費用包括:床位費、藥費、手術費、檢查治療費和其他收入。
28、日均住院醫療費用(元)計算公式:
每出院者平均住院醫療費用(元)/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數。
國家對醫療機構的監管極其嚴格。畢竟關系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醫療器械和醫務人員,並有統壹的醫療費用標準。醫療機構只有規範健康的運營,患者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