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有企業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人才集團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人數、範圍及應聘條件
(壹)招聘人數:本次***招聘廣州人才集團總部工作人員10名。
(二)招聘範圍:面向社會公開選聘。
(三)具體崗位及應聘條件
詳見《廣州人才集團有限公司招聘崗位及任職要求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選聘: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等的;
6.近三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等環節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不宜選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壹)註冊簡歷
請登錄
(二)資格審查
請應聘人員按照任職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筆試
1.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根據任職要求,考察與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
3.筆試形式:采取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4.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 分,筆試成績按40%計入綜合成績。合格分為60分,低於60分不進入面試。
(四)面試
1.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按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根據任職要求,考察與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面試滿分為100 分。
3.綜合成績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依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對象。若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不能按招聘崗位確定體檢對象的,先按《崗位表》優先條件排名先後;如條件仍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及面試成績均相同的情形,則由招聘單位增加壹次面試,並按此次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人員,在壹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並核實其是否具備應聘資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集團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集團將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職業前景。
三、疫情防控要求
(壹)此次公開招聘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區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應聘人員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個人防護。
1.所有參加筆試、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提前14天在粵省事小程序中註冊“粵康碼”,並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態、來粵方式等情況。
2.本省應聘人員筆試、面試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人員要合理安排時間,按照廣東防控政策落實健康管理、核酸檢測。(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3.“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憑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lt;37.3℃)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筆試、面試。
4.“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人員,正處於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未按照廣東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其他地區的人員,不能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
5.密切接觸者解除隔離後7天內的人員,考前14天內(不含當天)有發熱等疑似癥狀的人員,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不得參加筆試、面試。
6.應聘人員應自備壹次性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人員不得參與筆試、面試。
(二)因疫情影響導致此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或組織方式發生變化的,集團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根據公開招聘相關規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出合理安排,並及時在集團官網(
四、註意事項
(壹)應聘人員註冊的簡歷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議的,集團可據此解除協議。
(二)本公告由廣州人才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559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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